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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3 / 3)

动员,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

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

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需要面临的,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

参军绝对比下乡好,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

原因很简单,吃得饱饭。

但参军,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身世清白,社会条件,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

下乡则要看命,看运气,分配到哪个地区,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这些倒要看运气。

时代的灰尘落下。

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落在弯弯绕绕,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

成了一座大山。

四九城的胡同里,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

这里的年轻人,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

这是痛苦的,艰难的,纠结的,无可避免的。

一个父亲去世,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年。

程路。

在这个热得人心里发慌的夏天里,在上山下乡的运动浪潮,在社会洪流的裹挟,在家人朋友的影响下,少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参军入伍。

离开了这个丈量无数遍的土地,离开象牙高塔的学校,离开生他养他的温柔的母亲,离开人群中默默注视他的青梅竹马……

一个小人物成长的历程就此开始,并不悲壮,也说不上伟大,这是这个时代许多人的选择。

与此同时,北京城的某个单位大院的角落里。

一个父亲下狱,母亲改嫁,家庭关系紧张的十二岁女孩因年龄不足,没能赶上这一波运动的高浪。

但潮涨潮落是自然的真理。

所有人都逃不掉,她也不例外。

……

……

“乓乓乓!”

“啪啪啪!”

九点的夜,深邃得令人恐惧。

雨水经过数个小时了的冲刷,依旧没有消停的意思。

甚至愈演愈烈。

豆大的雨水像天空发射的子弹撞击在玻璃窗户上,呼啸的狂风也不能阻止雨的进程。

天空时而骤然亮起,巨大的轰鸣声和光亮,将原本寂静的雨夜打造成一个热烈的舞台。

“嘎吱……”

悄无声息的脚步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嘎吱一声。

房门推开。

头发微湿,衣衫单薄的美妇人端着一碗清凉的,红色的绿豆汤,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盈满的红色液体在白瓷碗里晃悠着,泛着淡淡的涟漪。

徐玉秀抬头看着坐的东倒西歪的身影,秀眉微蹙,清亮的美眸闪过担忧之色。

但她选择安静的放下碗,来到他的身后。

真投入啊!

这孩子,他很喜欢这个工作呢。

徐玉秀看着奋笔疾书的程开颜,记忆里的场景忽然从心里冒了出来。

高大削瘦的背影,逐渐和他年幼时清瘦病恹恹的背影重叠。

好像从小到大,她一直是这样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

“在写什么?”

出于好奇,徐玉秀探出身子,看了眼纸上的文字。

“我从未想过,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

妇人心尖一颤,眼眶瞬间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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