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回家(1 / 2)

吃完早饭,肖恩就跟着本森和埃里奇去了诊所探望艾梅,他正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趴在诊所的床上,睡衣之下鼓鼓囊囊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盐水味道。下面肯定满是打好的绷带。

艾梅精神不错,正趴在床上写着日记,这几天的经历要比他在西部几年的经历还要精彩,这一切都值得被记录下来,尤其是得到那个巨大的熊头更是让他喜出望外。

尤其是肖恩这个年轻人,沉稳、勇敢、睿智,甚至还非常大方,简直集齐了年轻人的所有优点。

而且他还救了自己的命。

这是個值得结交的年轻人,无关信仰,也无关种族。

“你感觉怎么样?”肖恩将一篮子苹果放到床边。

肖恩也是两辈子第一次去看望一个亚美利加病人,他还是问了本森之后才知道该买些什么。

鲜花和水果是很好的选择,只是在这个小地方,又是个初冬,哪里都没有鲜花可采。只能去杂货店买一些新鲜苹果凑成一个果篮给艾梅送过去。

“我好的不得了。”艾梅将手中的书放下,哈哈大笑,“可惜医生不让我喝酒,要不然昨晚上就参加你们的狂欢了。”

“那你就赶紧好,我给你补上一场宿醉。”

“但是说好了,下次我请。”

在诊所坐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肖恩和埃里奇就离开了红石镇,尤其是埃里奇,离开家已经五天了,埃里奇想家了。

肖恩他们的行李装到马上,优哉游哉地回了家。那张完美鹿皮交给了艾梅,等他返回丹佛就能把它卖掉,五个人平分。

他们在石壁那里分开,一南一北各自朝自家牧场策马而去。

虽然是走了五天,肖恩的牧场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在回去的路上,肖恩就看到了自家的那群牛和之后放牛的蓝尼。

蓝尼也看到了骑马过来的肖恩,他站起身来与肖恩挥挥手,也骑马赶了过去。

“收获怎么样?”

“还不错,又猎到一头灰熊。”

“啊?”

肖恩很喜欢蓝尼的反应。

“记得下次带上我。”蓝尼有些不服气,“我能帮上大忙,而不是在这里铲牛粪。”

“不不不,铲牛粪帮的忙要比打猎更大。”肖恩连忙纠正,小兄弟思想出了问题,他作为老大哥还要多多疏导。

蓝尼是很不错,但他也只是个15岁的小年轻,纵然苦难的生活让他心思缜密,但现在安全又充实的生活又让他放下了那些沉重的东西,又变得活泼起来。

年轻人不喜欢日复一日的工作,他们喜欢的是成就感和新鲜感。哪怕赚不到钱,足够有趣也是很好的。

“一切都等到春天,我们把小牛犊卖了,扩大规模,再招一些人手。那个时候你就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肖恩耐心解释,“我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做到。”

“我当然相信你,我只是想向你证明一下,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帮的上你的忙。”蓝尼指着肖恩的胸口,“至少这里不会留下这么大的口子。”

肖恩的油蜡皮夹克穿了没一个月又一次被扯出了几个大口子,他把修补衣服的难题交给了红石镇的皮匠,又买了一件厚实的羊皮大衣,和塔林同款,里面带毛的那种。

肖恩此刻没有系扣子,包扎的纱布就在外面露着。

肖恩哈哈大笑:“如果单纯是个伤疤,那就是耻辱,但伤疤有了了结,那这就是一个纪念章。”

他也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它会在我老到足以给孙子们讲故事的时候,还记得21岁的时候猎过一头北美灰熊,如果他们不相信,我就把这几道伤疤露给他们看。”

说话之间,肖恩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了两根巨大的熊爪。

“这就是把我抓伤之后的结果,它被剥皮、拆骨、分肉,连爪子和脑袋都没能留下。”肖恩拽着缰绳到蓝尼身边,把那两个爪子交给蓝尼,“也是送给你的礼物。”

蓝尼继续放牛,肖恩则往家赶去,他手头的那些东西还得赶紧处理了,不然在这个没有冰箱的时代,他的那些肉真的就要臭了。

今年冬天已经要学着前世的东三省做几个天然大冰箱,把肉存到明年春天。

回到了家,肖恩把马背上的行李一件一件地搬回房子,他把肉搬到他特意留的阴干房间里挂起,等他有精力了,把这些肉都做成烟熏风味的腊肉。

那两根熊宝贝和鹿宝贝也挂起来阴干,等干的差不多了,该泡酒泡酒,该保存保存,等老本森和老罗宾不行了,自己再拿着这样的好东西去眼馋他们,想想就有趣。

不过鹿血不能用了,放了三天之后,鹿血腐败了。

熊胆也只能挂在房梁上等阴干,卡农城连个中医都没有,等到它能起作用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这些东西放完了,肖恩稍微松了口气,看天气已经差不多快中午,肖恩打算取一些鹿肉来犒劳一下在家辛苦工作的塔林和蓝尼。

中午牛犊们是在外面吃草的,他们俩只能一个一个回来吃饭,而且吃完了就要赶紧出去替另一个人,因此做一道快速、美味且能量高的食物是上上之选。

肖恩打算做鹿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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