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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五个冤种男友(4)(1 / 12)

经过一场激烈爱情的后遗症便是对世间失去了一切欲望,六根清净,遁入空门。时不时我还要问莲巳大师一句你们寺庙包食宿吗我觉得我真的很有慧根,吓得他立刻给我脑门焊了张退魔符。尝过了爱情的人参果,我这个八戒也不急着去赴爱情的苦差了。一个人不香吗!是游戏不好玩还是独食不好吃!没有渴望也没有留恋,PTSD倒是多了不少。我发誓再也不一见钟情,相处不满三个月以上的人通通PASS,不纳入男友候选范围。至少认识的人知根知底,当不了爱人还可以当朋友,不像现在我和朔间零,感情零基础,直接从恋人的云端跌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次次遇见,默默无语,尴尬得不行,很没必要地默契地保持了一种吃席时的庄重和肃穆。

当我向亲朋好友郑重发布自己的全新择偶标准时,众人惊愕,不约而同地露出了良家闺女被地痞流氓调戏觊觎的屈辱表情,梨花带雨,欲说还休。

我:?

我:就算是我被这么对待也会伤心的好吗!!!

我悲伤,我心痛,我下一秒就要躺在地上打滚了。

此时一位靓仔闪亮登场,迫不及待递交了恋爱申请,还附带我们交友两年攒出来的巨轮和火花。

——日日树涉,在我心目中离爱情一词距离最远的人。

我把他当兄弟,当Bro,当好得不能再好的homie,擦边帅哥天天发,漂亮姐姐他也没避讳我,整天抱在床上一起睡的玩具泰迪熊,突然在满月之夜说着“今夜月色真美”露出了他狰狞的器官。

这也太恐怖了吧!!!!

根本就是惊悚片!!!

最好的朋友向我表白,按理来说这么狗血的展开很难萌发出幸福的关系,可出乎所有人、包括我的意料,他以他的爱溶解了我们灵魂之间的所有壁垒,给了我最快乐悠长的时光。

喜欢上日日树涉就像喜欢上另一个自己,人很难讨厌自己,自厌自怜都是绕着弯子的自恋,所以对他的好感浑然天成天经地义。于是日日树涉抱着一大束玫瑰出现在教室门口时我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败家东西,就不能给我买一束辣条吗!

涉笑眯眯地把花怼到我脸上,花香芬芳刺鼻。

“我当然知道你更喜欢辣条。”

“?”

“我故意的。”

“???”

“在你好好给我答复之前,你都没有辣条吃了。”

“!!!”

我的辣条啊——!!!

之后的第二天,第二天的第二天,第二天的第二天的第二天,他都锲而不舍兢兢业业地干着鲜花快递员的工作。

也许在他人眼里这种行为是让人困扰的纠缠,但不可思议地我却不是很讨厌日日树涉的夸张行径。每天变换的花朵里藏着只有我们知道的暗号。

第一天以鲜艳夸张的红色玫瑰开场。戏剧最钟爱的花朵。

最俗套,最经典,我最初的憧憬。

也是我最羞于说出口的梦。

我哪能想到随口一说小时候想当白雪公主,天天在外面玩皮肤不够白话剧落选这种事情真的会被记在心里!

当他真的单膝下跪,说出“你比玫瑰更美丽”这样羞耻的台词,我还能怎么办呢。只好颤颤巍巍双手接住这一颗滚烫的真心。

为了让我方便安置,日日树涉还倾情附赠了一只花瓶。搭配上第二枝百合花,简直完美。

只要在放学后偷偷将花瓶放在我桌子的正中间,便能在明天早上收获值日生的开门心跳瞬间。

我在玩恐怖解谜小游戏的时候就老想复刻了!突然在教室里多放一套桌椅,在鞋跟后面写上谁也不知道的名字之类的。

当然,如果值日生是敬人,得战略性撤退,避其锋芒。人还是要吃饭的!

黄色的郁金香花语是快乐,红色的郁金香却代表着永恒的爱。这是我们一起看剧的时候刷到的情节。

当时嗷嗷叫,现在还是会嗷嗷叫:BC的黑洞小王子实在太帅了!懂花的男孩子谁不喜欢呢。

红石蒜是我常听歌曲的歌词,鸢尾花主打一个高B格和苦恋,我看言情小说的时候就一直好奇。

他每送一枝花,就是投下一粒石子,在我的心海之中溅起美好回忆的涟漪。

花雷打不动送了一个星期,我的怨念渐深。

“你知道你买的这些花能请我吃多少次疯狂星期四了吗!办月卡还能折上折!”

我死命掐他的腰,该死,这家伙怎么没有痒痒肉!

“那美丽的女士,你愿意和我约会,一起共进晚餐吗?”

他反客为主,直接抓起我的手,流畅地吻在我的手背。

油盐不进的家伙。

放学要等我,午饭要叫我,聊天框也要不停地点我,搞得我一天到晚脑子里都是这个家伙的脸。

连我自己都开始良心不安,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不喜欢他呢?

不不,从朋友角度来说,我是很喜欢日日树涉其人的。又温柔,又体贴,还懂我。

难道我其实有点喜欢他,只是我自己不知道?

不像遇见朔间零那样激烈得像是小型台风席卷局部地区,也不像和斋宫宗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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