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旧识?(1 / 2)

其他的,他也做不了,但这买进卖出的可是老本行,只不过他以前是真看不上这些,经手的都是各种丝绸锦缎。

如今……

老金婆娘绣花的手一顿,抿抿嘴唇,刻意压低声音:“想做生意,咱们也不是非得卖石头。”虽说看着就是石头,但到底是老一辈传下来的东西,留着也是念想。

“不然,把我那金镯子卖了!”几千块钱绝对没问题。

“那不行。”老金想都没想的拒绝,“那是岳母留给你的念想,不能动。”

他又不是没钱,只是取的话,有点费劲。老金家几代人积攒的家底,他可都藏在老金家的祖坟里呢。

担心别人察觉,他这几十年就没去动过它们,一直靠当年另外藏起来的金条过活。

日子这才过的紧巴巴的。

他用力吸口烟:“听那小老板的意思,明儿要去隔壁村收货,到时我再去试试。”

这边,任阑珊刚洗完澡,正准备慰劳一下自己,刚交代周大牛给自己做碗牛肉面,对面位置就多了一个人。

任阑珊蹙眉,她并不想和人拼桌,大堂那么多位置,这人偏选这桌,有点没眼力。但来者是客,她作为老板赶客不太好,索性对牛嫂道:“麻烦嫂子给我送后面。”

起身,就往后院走。

“任阑珊?”有些恼的声音,见任阑珊拧眉看过来,男子连忙敛去眼底的不爽,露出爽朗的笑容。

“好巧,你也来这吃饭。”

很老套的搭讪。

任阑珊淡淡点头,没有继续交谈的意思,这男的太油腻,有点倒胃口,不管是不是她用的这个身份的旧相识,反正她是不识,也不想识。

“欸!”见任阑珊转身就走,一点也不给他面子,康杰仁眼底划过不满,怎么回事,她不是喜欢自己吗?从小就爱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现在这又是什么态度?莫不是变心了?

还是……有了港岛的富豪舅舅,所以看不上自己了。

想到这里,他眼底满是阴翳。

原本,康杰仁还对自己抛下她,去上大学,有些许的愧疚,现在……呵,女人,不过如此。

但……想到自己的目的,康杰仁又换上笑脸,化身阳光大哥哥,“珊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妈念叨你好久,你回来了也不知道去看看她。”

任阑珊勉强从万万给她的那些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扒拉出眼前这人。

康杰仁,哦,原名周杰仁,她这身份原本的娃娃亲对象。

“伯母不是改嫁了?还住原来的周家吗?”见康杰仁这样拦自己,任阑珊又坐了回去,小刀嗖嗖的扔。

既然找上门,必然有所图,她倒要看看他什么目的。

康杰仁脸上的笑几乎挂不住,“离婚时,我爸把那宅子送给了我妈,所以我妈一直没搬家。也是因此,宅子才没被收走。”

“周伯伯大气,我还以为他们又复婚了呢?康同志……”任阑珊故意停顿,用不确定的语气问,“是还是康同志吧,没有又改姓吧?”

朱嫂过来送茶,耳朵却竖的老长,听到老板说什么改嫁,改姓,眼睛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送完茶也没走,而是装模作样的开始在旁边擦桌子。

康杰仁磨牙:“……”

任阑珊这是怎么回事,是对他的离开,心有怨气,所以句句带刺?她自己成分不好,政审不过关,没资格考大学,又不是他的错?

脸上的笑是真的挂不住,语气不免多了几分僵硬:“我继父对我也挺好,我爸有我哥哥陪着,我也放心。”

关键是,他的大学档案上,名字是康杰仁,没法改回周杰仁,他爸又不肯帮忙,那就别怪他给别人当孝子。

说着,他垂下眼睑,语气略带感伤:“当初我跟着你去三里屯,本想近便照顾你和叔叔阿姨,没成想……都是我不好,早知道,我就不去上大学了。”

任阑珊心里嗤笑,脸上尽是不解,“康同志不是陪你继妹去的吗?这可是康抗美同志亲口说的呢?三里屯的人都知道。康同志你这是……”又闹哪出?

那段记忆,小姑娘还挺深刻,康抗美的本意是故意刺激原主。

因为康抗美长相随爸,有点粗犷,特别讨厌长的漂亮的女孩,偏知情点的女知青个个都比她好看。

只有原主的身份,她能随意欺负,还没人指责。知道康杰仁是原主的未婚夫后,她就刻意拿这事刺激原主。

其实原主还是有点伤心的,但当时他们一家三口的处境,容不得她儿女情长,所以很快就抛之脑后。

原主是喜欢过康杰仁,但她不是恋爱脑,康杰仁那时候为了能在三里屯过得好,和村花李芳芳,也就是村长闺女打的火热。

原主对李芳芳是有几分感激的。

尽管,她知道李芳芳对她好,是看上她手里的漂亮首饰,但李芳芳能帮她换成被褥粮食,让他们三口不至于冻死饿死。

原主还是领情的。

康杰仁或许不知道,李芳芳每每收到他的情书,就爱和原主分享。毕竟老村长看不上知青,李芳芳她妈更是嫌李芳芳倒贴男知青丢人。

李芳芳就只敢和原主诉说少女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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