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清欢,今天我和你二哥到隔壁城镇去进货了,跑了一天才回来,这会儿才感觉饿,平时也不这样。”林卫华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林清欢也搬了把塑料凳子坐在一边,打量着货架上的物品,货架上显眼的位置摆放着一排搪瓷杯,上面画着雷锋剪影,还写着“为人民服务”,
她穿越过来两天了,却好像并不会不习惯这样的环境,反而还觉得挺温馨,挺有趣,大概是这个年代特有的质朴感,让她感觉特别有烟火气息。
然而,他们一顿饭没吃完,就看到有个戴墨镜的男人下了轿车,走了过来。
林卫华连忙丢下碗筷起身:“何老板,您怎么亲自过来了?”
“林老板,我有点急事,就开门见山了。”虽然他看林卫华正在吃饭,打扰他很不好意思,不过显然事情比较重要。
林卫华立刻就知道对方想提什么,似乎不太愿意当着儿子和女儿的面谈话,带着何老板往外面走去。
林清欢听到店里的老伙计叹了一口气,小伙计就问:“老哥,何老板找咱老板,
还是关于那一大笔嫁妆的事情吗?”
听到“嫁妆”这两个字,林清欢来精神了,林家除了林佳怡这个养女和自己这个亲生血脉,应该没有别人。
老伙计不太想说,只顾着扒饭,林清欢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爸爸难道是我为姐姐的嫁妆操心?”
“是啊,沈旭宁家里条件好,父母都是生意人,爸爸想多给姐姐一些钱做她的陪嫁,让她风风光光嫁到沈家。只不过最近食杂店的资金链上出了点问题,因此用钱比较紧张。”
林成义觉得这个妹妹是自家人,没有什么需要瞒着她的,把自己知道的一五一十说了。
“要给她多少嫁妆?”
林清欢其实对这个时代的金钱还没什么概念,她只不过有点好奇,随口一问。
“沈家置办房屋,轿车,那四大样,三金以及七七八八的东西也是花了好几千的,爸爸的意思是让姐姐带上一万块的嫁妆。”
一万块!这是什么天价!
早知道八五年代,普通工人的平均工资才50到60块钱,就算是林卫华这种做小本生意的,要养活七八口人,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存下这笔钱!
她正乍舌,
林佳怡匆匆过来了。
林佳怡一脸歉意:“对不起,妹妹,刚才我刚刚遇到个熟人……你没迷路吧?”
林清欢摆了摆手,微笑:“没关系,我找得到路。”
她居然这样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林佳怡暗暗咬唇,怎么她好像不会轻易被自己激怒?
按照她的理解,一个的乡下丫头,不该是这种不争不抢,不卑不亢的性格。
林卫华送走了何老板,又回来吃饭,看到林佳怡,问:“小怡,你怎么也来了?”
“我当然要陪清欢过来,不能让她一个人走夜路。”林佳怡微笑回答,说着若无其事地低头搓着手指头。
被她这么一说,倒好像是她在做什么好事一样。
林卫华立刻注意到她的手指头,问:“手指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今天下午帮妈妈做饭的时候把手给划伤了。”林佳怡笑着把双手藏在身后。
林卫华皱起眉头:“怎么这么不小心?”
林佳怡越是藏起双手,林卫华就越是好奇。
他既然看不到林佳怡的双手,那可就有想象空间了。
林清欢猜到了林佳怡的小心思,适时地插上一句:“也不能说姐姐不小心,
只不过是不够熟练。如果经常干家务活,就能像妈妈那样得心应手了。”
林卫华本来还有点心疼女儿,一听这话,想起了自己妻子那双粗糙的手,有些愧疚,便说:“是这个道理。小怡你也长大了,是应该帮你妈分担点家务活了。”
林佳怡抿了抿唇,原本是想让父亲夸夸自己贤惠温婉,趁机显示自己有多孝顺,没想到居然被这个妹妹给搅和了。
这一下,她所做的一切,都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
林佳怡脸上没什么表情,去收拾他们吃剩下的碗筷。
两人回到林家大宅,一路无话。
林佳怡板着一张脸,林清欢自然也不太愿意搭理她。
客厅里,林成仁正向叶美英诉苦:“……那些小混混实在太狡猾了!”
“你出警的时候还是应该小心点,这次割伤手臂倒还好,万一伤到要害不会,那可怎么办?”叶美英心疼地说。
林清欢睁大眼睛,看到大哥赤着上身,一条胳膊绑着绷带,雪白的绷带上还有丝丝殷红的血迹渗出。
“妈妈你放心,我自有分寸。”林成仁安慰完母亲,看到两个妹妹进来,连忙把外套穿上。
他冲两人打了个招呼,就问林佳怡:“小怡,你跟沈医生的婚事期确定了吗?”
“还没有。”林佳怡脸上露出女儿家的羞怯笑容。
原书里,林佳怡和沈旭宁的婚期迟迟确定不下来,是因为有着原著一跳二闹三上吊地瞎掺和。
林清欢想,既然没有她跳梁小丑似地胡闹,这件事应该十有八。九能成,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