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送饭风波(1 / 2)

正好在这个时候,二婶和三婶也过来做饭了,两人看见林佳怡站在厨房门口,都觉得稀奇。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娇娇大小姐也学会心疼母亲了?”二婶笑起来。

三婶也说:“你也别怪三婶多嘴,你妈是心疼你,可是你也要嫁人的,总得学会料理家务事。你们现在一家七八口人,总不能只让你妈一个人干活。”

“原来,一家七八口人的家务活全是妈妈一个人在干啊,我看着其他人也都四肢健全,没有残废也没有眼瞎,怎么就不懂得帮一帮呢?”

就林清欢这脾气,绝不惯着这些人,今天就要把他们都拖出来鞭打鞭打!

“你父亲、大哥、二哥平时上班都忙,两个弟弟又马上要上高二了,学业很忙……”叶美英连忙笑着解释。

可还有一个大闲人,她却没好意思直接说出来,在场的人心知肚明,看向林佳怡的目光都充满了揶揄。

“大嫂子,我早跟你说了,不要宠溺孩子,你看看现在宠出个什么白眼狼来……”二婶说话一点都不懂得绕弯子,直接就指着林佳怡的鼻子说。

三婶说话也不委婉:“小怡,从前你身

子柔弱,你妈不让你干活,可也不能就一直这样,八哥鸟学话——只说话不办事。”

这讽刺得赤裸裸的,林清欢听了都笑起来。

林佳怡暗暗咬紧了后槽牙,眼眶都红了,她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嘲笑过,知道今天拜林清欢所赐,真是颜面尽失!

而且这顿烧饭做菜恐怕是难以逃掉了,不仅如此,以后也很难继续偷懒了。

她心中有气,脸上却没有表现,拉着林清欢一把,把她往最里面推,浅笑着回答:“婶子说得对,从今往后我和清欢会多帮妈妈干点活的。”

林清欢又没有偶像包袱,脸糊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她虽然不懂怎么干活,不过她循着原主的经历和肌肉记忆,很快就上手了。

她坐在小板凳上,马铃薯皮削得飞快。

林佳怡就不一样了,一盆青菜折了半天还没折明白,被两个婶子嘲笑了好一阵子,脸色都绿了。

“嘶……”她白白嫩嫩的手指竟然被叶子割了一道浅浅的痕迹,当即眼眶就红了,却委屈地咬着嘴唇不敢出声。

忙活了好半天,一顿饭终于做成了,叶美英将饭菜盛好,一盘盘地端出来。

一次,两个弟弟也不敢继续在客厅里呆着了,他们俩刚刚在院里早就听到了婶子们吐槽林佳怡的话,这会儿心中五味杂陈。

固然心疼姐姐,可他们也心疼自己的亲妈啊,林清欢虽然令人讨厌,这回倒是没有做错什么。

吃过饭之后,两个弟弟也争着洗碗,林清欢看着这两个小兔崽子,总算比以前顺眼了些。

叶美英准备好了提盒,原本是打算让两个儿子把饭菜送到食杂店里,给林卫华和林成义的,现在看他们认真刷着碗筷,改了主意:“小怡,你跑一趟,雨天路滑,你路上担心点。”

外头天都快黑了,下过雨的路面潮湿又泥泞,林佳怡满心不愿意,眼珠子一转,非得拉个垫背的,于是笑得柔和,道:“妈妈,我带妹妹一起去吧,正好给带她认认路。”

叶美英没多想,觉得姐妹能够相处融洽是件好事,没太在意。

林清欢就跟着去了,谁知,两人刚刚走到一半,林佳怡就说前面看到个熟人,便要丢下林清欢。

“前面路口往左拐,再往右一直走到头就是了,再不济,你向路人打听打听‘卫华食杂店’也能找到地

方。”林佳怡说着,就把提盒塞进林清欢手中,“你动作利索点,爸爸和二哥也该饿了。”

林清欢提着提盒愣了愣,看了看四周陌生的环境,整条街只有两盏路灯,满是油污的灯泡发出昏暗的光芒。

幸好这个时间尚早,路上还有几个行人和几处小摊,林清欢倒也不觉得害怕。

可是,她走着走着,忽然从暗处就窜出了两条大狼狗,把她吓了个够呛。

林清欢最怕狗了,而且还在这种无人看管、没有套绳的大型狗。

正好这两条狗平日里在这条街混习惯了,第一次遇到林清欢,立刻就凑过来嗅她身上的味道。

林清欢吓得腿都软了,身子僵硬地往后退,直至贴在了墙壁上。

正不知所措,忽然听到有人唤她:“是清欢吗?”

林卫华和林成义等不来晚餐,饿得有些着急,林成义便找了出来,没走几步就看到前面街道上有个熟悉的身影。

他赶走了狗,扶了扶眼镜,伸手接过林清欢手里的提盒,扶了她一把,微笑道:“今天怎么是你来送饭?阿忠和阿孝呢?”

林成义看她吓得脸色都白了,连忙又安慰她:“别怕,

狗子们已经被我赶跑了。不过你以后还是不要走夜路了,让两个弟弟来送饭。”

他心里也觉得奇怪,林清欢人生地不熟的,就算让林佳怡陪着也好,怎么能让她一个人乱走,万一迷路了怎么办?

“而且,你以后也不要走小路,走这条大路人多安全,而且路灯很亮。”

林清欢朝林成义指的那条路看了一眼,瞬间就知道自己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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