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和面粉掺到一起,提前加油加盐炒好的粉状物。
那玩意根本没办法和这种好东西相比。
这不,赵广吃得太急,开始被噎得翻白眼。
“关将军临走前,带走了一半。”
刘良解释道,“剩下的一半,是留给君侯。”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摸出一封信,“关将军还给君侯留了一封信。”
冯刺史挑开信看了一眼,上头只写了两行字:
我在前面等你,君亦要小心。
字迹铁画银钩,刚中带柔,冯刺史自叹不如。
“许游!”
正在啃奶糖干粮的后勤参谋许游连忙闭眼死命地咽下嘴里的东西,刮得喉咙直发疼。
“末将在!”
“清点一下,到时候分配到各营。”
“诺。”
放入坛子,是为了延长保持期。
为了急行军的时候方便携带,基本是只能用油布包好,尽量保持干燥。
看到准备充足,冯刺史终于可以放下心来。
连日紧急赶路,即便是已经习惯了军旅生活的冯刺史,身体都感觉有些吃不消。
确定诸营安扎完毕,这才在关将军留下的帅帐里美美地睡了一觉。
直到第二日日头高挂,这才起来,神清气爽地喝了一碗酥奶茶,两大碗肉汤,又吃了三个肉夹馍,肚子才有了饱腹感。
早在等候的秃发阗立,在得知冯刺史起来后,连忙过来汇报情况:
“君侯,百里之外发现轲比能的前军。”
“嚯,来得挺快。”想起昨日刘良所言,冯刺史笑了,“看来他是以最快的速度过来的。”
“让军中给义从胡骑分一些肉食,让他们吃饱,此战,就由他们打前阵。”
“诺!”
游牧民族之所以难缠,是因为他们游无定所,逐水草而居。
在茫茫的大漠上,你首先要与大自然作战,辨别方向。
然后再与后勤作战,保证将士的粮草。
最后才是与草原胡人作战,不但要打得过他们,还要跑得过他们。
前汉与匈奴人的数次大战,出动的战马,常常是以十数万匹算,这才保证了汉军的机动力。
同时每一次大战的胜利,要么就是找到了匈奴主力,大破之。
要么就是找到匈奴人的王庭,大破之。
像李广那种每次领军出塞与匈奴作战,不是迷路就是失期的将军,就是典型的内线作战出色,外线作战外行的偏科将军。
冯刺史自然不会去学他。
光是探路,冯刺史就足足准备了三年。
再者,现在他手里的骑军战力,不但领先鲜卑至少两个级别的代差。
同时因为战马的改良,凉州军的机动性也比鲜卑胡骑出色。
更重要的是,轲比能的庭帐,他同样是了解得一清二楚。
面对这种情况,轲比能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是放弃苦心经营的河套地区,率领部众去漠北。
只是有多少渠帅愿意在这个时候跟他走,是个比较大的问题。
就算是轲比能,他都未必愿意离开河套。
因为他已经老了,已经没有机会再重来一次。
所以轲比能选择了第二条路,那就是拼死一博。
只要击败冯贼,他不但可以为儿子报仇,同时还可以借此向魏人示好。
女婿传来了儿子的死讯,让原本仍有几分豪气的轲比能,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十几岁。
在他身上,终于出现了符合他这个年纪的老态。
他的一个弟弟苴罗侯,前些年被步度根和泄归泥所杀。
剩下一个弟弟若洛阿六,被汉人骗入军中,估计也没什么好下场。
儿子普贺于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女婿郁筑革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
轲比能倍觉孤单。
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白白活了一辈子。
逼近五原县,轲比能写下“君侯欲与老夫会于阴山,亦或欲狩于关中?”,叫道:
“来人。”
“大人,可是有何吩咐?”
“派人把这信,送至汉人手里。”
让人把信送出去后,轲比能就这么呆呆地坐着。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头上的一些小辫子,不知什么时候被打散了,有的却又只散了一半。
有些地方,露出了花白的发根,更显得头发杂乱不堪。
若不知底细的人,看到的就是一个真正的糟老头,哪还有一点草原霸主的气势?
轲比能当然知道自己已经老了。
这还是当时他亲口对冯贼说的。
谁料冯贼竟是如此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