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农村,哪有钱去买酒?
老爸那时每年都会在农闲的时候,找个时间和村里要好的叔叔伯伯凑到一起,这家出场地和工具,那家出粮食和柴火,大伙一起凑合凑合,一起就把酒给酿出来了。
那个时候冯永可没少帮忙烧火。
后来生活质量上去了,但村里人聚得也少了。老爸一个人没法酿出酒来,就会让冯永去邻村帮他买酒。
那个时候冯永最是喜欢,屁颠屁癫的,美不滋滋。
因为老爸每一次都会多给几毛一块的,让他去买点零食吃。
然后冯永每次都是只花一半,回来分给弟弟妹妹,另一半就悄悄地藏到自己的床头。
直到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藏的毛毛钱掉到了床底下,好多都被老鼠啃坏了……
他还不敢吭气,只能是大半夜闷在被窝里掉眼泪。
想着小时候的糗事,冯永眼中有些发热,嘴角却是不自觉地噙着一丝笑意。
第一批出来的酒的度数已经勉强算是达到冯永的使用要求。
越往后,酒的度数就越低,但也比那些所谓的美酒高多了。
把头酒小心地收起来,看看李遗和杨千万不断地吸着鼻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边,身子一个劲地往导流管旁边凑,就差点把舌头伸到
冯永不得已,只得把后面流出来的酒接了一点,递过去:“尝尝。”
李遗连忙接过来,直接就倒进嘴里……
然后他的脸当场就胀得红紫,眼睛鼓得快要突出来了。
可是偏偏就不愿意张嘴,仿佛把那酒味哈出来都是浪费。
李遗只觉得一团火从嘴巴顺着喉咙直烧到肚子,整个人差点就炸了起来。
到了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地张嘴大喊一声:“好酒!”
冯永又接了一点,递给杨千万,笑着摇头道,“每人只能喝一点,这酒,我可是有大用的。”
三十坛所谓的美酒,最后得到勉强能用的高度酒只有两坛。
剩下的,虽然再反复蒸馏,可能还再得到一些,但冯永已经没有时间了。
“汪汪……”
“咴儿咴儿……”
几日后,锦城外前些日子丞相誓师出征的地方,此时犬吠声,马儿的嘶叫声,还有人声嚷嚷,交响起一片。
冯永等人正在与前来送别的众人道别。
“兄长此去辛苦了,可千万要注意身体。”
“是啊是啊,那南中乃是蛮荒之地,蛮僚又不识礼数,兄长可得保重。”
“说的甚胡话?兄长的名声,在南中那可是赫赫有名,那蛮僚见了兄长,只怕当场就要吓得魂飞魄散……”
“是极是极,兄长是何等人物,还会怕那蛮僚之辈?”
兴汉会的众人皆是拍着冯永马屁。
“我此去,就是为兄弟先行探路的,待寻了好地方,自会派人回来通知众兄弟,到那个时候,就要兄弟们一齐努力了。”
冯永拱了拱手,笑道。
“兄长放心,只要有了消息传来,到时我也是要去看一看的。”
“就是,若不是家里不允,我此时恨不得就跟了兄长去。”
众人七嘴八舌地应诺下来。
冯永看了看锦城的方向,仍是没有出现那个熟悉的身影,心里不由地暗叹了一口气。
虽然此次去南中不算是出征,但那里仍是战乱之地,关姬害怕犯了忌讳,只把他送到庄子的路口,没有一直跟着送到锦城外。
“好了,我们走了,诸位兄弟且先回吧,等着我们的消息就是。”
冯永再次拱拱手,在众人的一片道别声中,翻身上了一匹滇马,带头向南而去。
前些日子从汉中带狗过来的胡人,有两个水土不服的反应极为严重,没能撑过去,直接就挂了。
冯永不得已,看着还有几个上吐下泻也跟着快要挂了,只得又让人把他们送回汉中去。
没办法,如今训狗也是一种技能,只要有技能的人,都算是难得的人才。
剩下的,只希望到了南中,也能和在锦城这里一样适应下来。
狗也一样,路上有病了的,有受伤了的,甚至还死了几只,最后只挑出二十来只,与从汉中出发时相比,不足一半。
再加上南中天气比锦城还要湿热,从汉中带过来的战马十有八九不适应那边的气候,所以冯永最终还是决定骑滇马南下。
前年从李遗手里拿到第一批滇马后,他就发现,这滇马耐力极佳。
经过测试,成年滇马负重四百斤,一日可以行走六七十里路,连续使役半个月不用休息。
换成后世的单位,那就是负载一百公斤的重物,每天走三十公里,轻松无比。
若是事情紧急,不怕累坏了马匹,还可以把负重和路程加多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