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加上在所里有一点关系,所以一天都没关,就被放出来了。」
镇魔司里有人想当自己爹,这不是关系什麽是关系?
「哦哦,怪不得呢,我说那天怎麽就你头上戴了面罩,我还寻思你是什麽关键人物呢。」男人恍然大悟。
林立无言。
自己确实是关键人物,毕竟没自己压根就没这次抓捕行动。
「挺好的,十七岁,真好啊,拘留所待着是真没意思,能不呆自然是不呆的好,看到你没事,哥们我也是真心的为你感到高兴。」男子又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语气更加的欣慰。
这情绪还真不是装的。
男人之间的友谊,有些时候就是很奇怪的就产生了。
两个完全陌生的男人,甚至会因为在高速上互相打了几次双闪,就一路相伴一起跑个上百公里,默契的你追我赶,在其中一人下高速时,不舍的鸣喇叭致意。
何况是自己与眼前这个小哥们?
要知道,他们两个很有可能是混过一条道上的人,这甚至都不是哥们能形容的,可以称之为连襟兄弟了。
至于是什麽道,能用混来形容的,自然不太阳间。
「见到你挺开心的,但我还有事,就此别过?」不过也就这样了,对方说道。
「相逢即是缘,哥,咱一起去吃个夜宵?」林立立刻建议。
「这就算了,哥真有事呢,咱们山水有相逢,还能遇见的,下次再说吧。」对方摆了摆手,客气的拒绝,随后就继续向前走。
自己想知道的东西还没问出来,怎麽能让他走了。
「哥,我可以请客!」林立回头大声的说道。
时间=路程÷速度。
那麽逆转时间=速度÷路程!
此刻公式展开,时间回溯!
只见男人原路后退,随后回到了与林立对视的状态:
「话又说回来,你说得对,相逢确实有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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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