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对“轧钢一号”的技术归属问题进行裁定。
会上,白发专家再次提出:“‘轧钢一号’应该纳入国家科研体系,秦宇同志可以作为技术顾问参与项目开发,但核心技术必须由科研机构接管。”
然而,副部长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秦宇同志的设计是完全基于车间实际需求完成的,其价值在于直接应用于生产。如果强行收归科研机构,可能会导致技术脱节,反而影响推广效果。”
经过激烈讨论,工业部最终拍板:
“轧钢一号”项目继续留在轧钢厂,由秦宇负责推广和改进。
秦宇的技术成果被列为国家机密,但他的署名权和荣誉不可剥夺。
由工业部拨款支持“轧钢一号”的改进计划,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