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似白纸 > 其他类型 > 我,巫师,愚痴佛祖 > 249 傲慢与偏见?我真不是奴隶贩子

249 傲慢与偏见?我真不是奴隶贩子(4 / 4)

包那是富农们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双鞋的钱,能让这一家老小吃饱好久好久的饭了。

而对于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来说,能吃的上一顿饱饭,就是他们毕生的最求了。

佣兵们算是一个很有钱的群体了,可他们也“穷”。鞋与衣服对他们来说也很值钱。

我们以前去剿匪的时候,抓到俘虏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换钱的。

强盗们抓到人后,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杀。

骑士老爷、领主老爷赏赐下人的时候,赏赐的也都是旧棉被、旧衣服、旧毛衣的。

这些东西能穿,能保暖。让一家人过的体面。而且比金银实用。因为在咱们内陆,你有银洋,未必能买的找多少衣服...生产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师,做一套衣服费劲着呢--家里得有人脱产。少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小孩可能会被饿死的。

但事情却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饱饭,能多活下来一个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这冬天家里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领主若哪天赏赐了一套旧被褥,或者旧毛衣,那就是天恩!

这类东西也不怕用旧,毕竟大家穿着衣服是为了活,不是为了体面。脏点旧点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织品,毛织品都是比金银更为实用的硬通货,是能穿能用的货币。

若碰上灾年,将这毛衣、棉被一卖,那就能够一家人渡过这场灾了。”

凯瑟琳听完后感叹了好久,然后她好奇的问道:“所以,为什么强盗们要把人的衣服脱光了再杀呢?”

罗兰说道:“因为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钱了...强盗们杀人的时候,是会放血的。活人好放血,这样杀的话,肉能卖。”

凯瑟琳听傻了:“卖人肉?”

罗兰说道:“是的,凯瑟琳小姐。内陆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确切的说,是把人肉当牛肉卖。

因为要是会切的话,这人肉切完了的样子,和牛肉看起来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牛肉,所以这牛肉和人肉吃起来...大家吃进嘴里也分辨不出来。

有那黑心的领主,专门用人肉当牛肉犒劳下面的人,毕竟这牛的价值可比人贵多了。

一个健康的奴隶才4-6块银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隶用废了,宰了吃肉可以废物利用。

而一头牛得20多块银洋嘞,而且挑食不好养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贵着呢,可舍不得像奴隶那样往死里用。更舍不得杀。

因此,市面上...我是说世俗底层市面上的牛肉,其实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这回店主也听傻了。

这位老爷以前都干过啥买卖?做过奴隶贩子吗?不然怎么懂得这么多?

他不知道这是罗兰听闻的事情。当然他在去稻城镇路上与佣兵们做任务事,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识来自瓦莱里亚佣兵,他们去过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罗兰的印象里,也就瓦莱里亚人过的不错,周边都是穷的没裤子穿。

各国都一样,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

在这中世纪的时代里,有的是黑心的领主们把人当羊养。

对于罗兰所说的这些内陆的事情,凯瑟琳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中。

她以前从未关注过这些事。

她看着窗外繁华的、时尚的街区,脑中回想着自己治下的那些麻瓜、领主和巫师们的事儿,久久都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

南方都如此繁华了,东境却如此黑暗野蛮。

上辈子她从未关注过世俗,空有一腔热血,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改变。

恐怕即使那时的自己成功了,‘人’这个物种和‘巫师’这个物种也存在着隔离,依然会是两个物种。依然什么都不会改变。

这一次绝不会如此了。

最新小说: 穿书反派,圣女小姐别偷听 听心声,吃大瓜!真千金引爆豪门 互通大清:和四福晋做姑嫂 楚太上的高武世界 协议到期,萧四爷他却不离婚了! 青衣不可敌,一剑入仙途 烟火人家:爱满流年 奥特之心 霍格沃茨之战法 清穿:成为太子妃后被娇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