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手腕。 比如说穿着仙飘飘的袍子,修长如玉的指骨握 着一卷书,用他那低沉而又有磁性的声音,将那圣贤书给读出来。 又比如说现在,就差没在脸上写“宠我吧”几个大字。 为了得到宠爱,长孙焘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实在令人发指。 沉稳、儒雅、刚毅、威武……长孙焘就像只千年老狐狸,每天都在切换各种风格,总之就是努力施展魅惑。 陆明瑜大概能猜出这书里是怎样一番脸红心跳的内容,书还没打开,她便心跳加速,桃腮泛红。 “想什么呢?”忽然,长孙焘把下巴搁在她肩膀,在她耳边轻声道,“怎么脸都红了?” 低沉好听的嗓音,芳香馥郁的味道,轻轻拂过耳畔的气息。 陆明瑜的身子,一下便紧紧地绷了起来:“没、没……你往我耳朵吹气,有些痒。” 长孙焘仿佛看穿了她,低声揶揄:“我还以为你在想什么羞羞的事,想得耳根都红了。” 陆明瑜伸手推开他越凑越近的唇:“真的很痒。” 长孙焘没有再继续,修长的手指挑开书的封皮:“来,我们一起看,一起学,然后再一起试。” 看什么?学什么?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