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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〇七章 兵不血刃(1 / 2)

小蚁从来没有见过亮光,这也练就了它一身在黑暗中视物的本领。

主人的那把剑带着浓重的杀气,让它无法专心看画了。

看到主人开始舞剑,它立刻吓得抱着兽皮躲到了最偏僻的角落。

其实主人舞剑还是很好看的,奈何它的实力太弱,根本不敢接近剑气的范围,只能一面战战兢兢地想捂住自己的六只眼睛,一面又忍不住想偷看。

六只眼睛确实多了点,根本捂不过来。

反正主人对自己没有杀意,现在的杀气都是那把剑释放出来的,并不是针对自己。

主人想杀自己,根本不用挥剑。

直到最后,主人的剑突然舞出了剑光,它的整个心神立刻被震慑住,一下子看痴了。

这就是光吗?

虽然它躲得远远的,依然感觉到那抹光的温暖。

它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光,虽然它的宝库里也有几颗不大的夜明珠,可夜明珠散发出来的光是柔和的,根本不刺眼。

主人舞剑舞出来的剑光却是光彩夺目的,让它的六只眼睛都挪不开视线。

果然是美好的东西呀!

难怪那些进来的人类只想在这里大肆劫掠搜刮,根本不想留下来。

原来外面的世界都是被光包围的世界,虽然也有黑夜,却很快就会天亮。

自从有了神玉,它几乎完全将自己与神玉贴在一起,反正它也不用出去,只是负责产卵,趴在神玉上不会对它造成任何影响。

随着神玉对它的滋养,它的灵智突飞猛进,也了解了许多试炼之地以外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是有光的世界,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是有颜色的,而且有很多不一样的颜色。

哪像这里面所有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看不到一点色彩。

所以,它一直很向往有光的世界,很想有机会出去看看。

它那么急于认主,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的神玉已经保不住了,而樊晓晓展露出来的实力完全超出了它的想象。

于是它才决定孤注一掷,反正自己的寿命也所剩无几,不如最后赌一把。

赌对了,主人将自己成功带出去,自己可以开始一场崭新的蚁生,赌输了,也就是在离开试炼之地时,被光门吞噬。

可它早就感知到了自己巢穴外面的那只灵羊,那家伙的灵智也不低,可能比自己蠢一点,却比其他怪兽的灵智高多了。

灵羊的实力比自己高,根本不用苦哈哈地追随一个人类,可它却对它的主人死心塌地,小蚁便认准了樊晓晓的不凡。

只要不蠢,都知道它们是不能离开试炼之地的,既然聪明不下于自己的灵羊选择了认主,肯定是觉得这个人类是独特的,说不定有办法带它离开这个昏暗的世界。

因此它才打定了主意,任凭它的那些子子孙孙在外面送死,等到樊晓晓真的进入了它的巢穴,它才死乞白赖地要认主。

不过它有些忐忑,因为它自从认主以后,就一直待在灵兽袋里,并不知道主人还有一个空间,直到它这次出来,没有看见灵羊,它才有了一个大致的猜测。

它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机智而得意,果然人类的聪明才智不是它们兽类可以想象的。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类都特别聪明,只有少数人,集聪明与气运于一身,才会受到上天的特别眷顾。

它之前只是依稀觉得主人就是那个集聪明与气运于一身的人,但那只是它的一种感觉,并没有证据。

直到刚才那一刻,主人竟然在这里舞出了剑光!

主人,主人真的是自己一直苦苦寻找的主人,她一定可以顺利地带自己离开这里!

神玉果然没有骗自己,自己从神玉那里学到的一点皮毛总算发挥了作用。

它在神玉那里学到了一点看气运的方法,不过它一直没有做过实验,也不知道到底准不准。

现在主人竟然舞出了剑光,让它一下子坚定了信念,主人就是此次进入试炼之地里最厉害的那一个,不仅最聪明,而且最有气运。

此时的樊晓晓,也完全被自己最后舞出的剑光惊呆了。

有多久没有见到过光了?

自从进入试炼之地,光就变成了奢侈品。

虽然她有夜明珠,完全可以用来照明,可她却不敢,她怕自己一个不慎,就变成了人类与怪兽的集火对象。

光是多么美好的东西?还真是怀念啊!

所以她在短时间内都沉浸在这份难得的惊讶之中,没想到小蚁一下子脑补出了那么多东西,将自己这个主人居然当成了此次进入试炼之地里最厉害的人了?

还有什么最聪明和最有气运的人?

樊晓晓是不知道,如果知道了,怕是会甩给小蚁几个大大的白眼。

真是一只见识浅薄的蚂蚁,完全不知所谓。

它见识过他们这些人在第一层进入第二层时遭遇的巨大危机吗?见识到了冷傲的强大吗?

此次进入试炼之地最厉害的人,只有冷傲当之无愧。

如果小蚁见识到自己这个主人在面对冷傲时怂成了什么样子,怕是要大失所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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