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蓁蓁梦回四年前……
当时她十二岁,被陶夫人带着上山祈福。母女俩要在庙中吃斋念佛一个月。她年少淘气,耐不住寂寞,总是借口捡蘑菇躲出去玩。有一天,蘑菇没捡成,反倒捡了个人回去。尤记得,老和尚说他中了毒,治疗起来很麻烦。
陶蓁蓁对捡回来的人很好奇,天天去看,终于在第三天人醒了。
“你醒啦!别怕,老和尚说你中了什么软骨什么散的,治好之前,你只能瘫着。哎,你会说话吗?你多大啦?你叫什么名字?”陶蓁蓁趴在床头,撑着脸蛋,眼睛滴溜溜好奇的盯着他瞧。
然而瘫痪在床的人,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只能惊慌转动着眼珠子。
“铛铛!”陶蓁蓁笑嘻嘻伸手敲了敲他的面具,“放心,我们谁也没看你的脸!长得好看的人才不会戴面具,你肯定是个丑八怪,本小姐才不想看了晚上做噩梦。”
“生气了?好吧不逗你了。娘说你戴面具,又中了毒,肯定不是好人家!看了脸惹上麻烦怎么办?喂,你难道是个哑巴吗?”
躺在床上的人,看身形明显是个十五六的少年郎。但他除了一双眼睛静静看着陶蓁蓁,胸口呼吸会起伏以外,毫无反应。
陶蓁蓁一脸同情,“天啦!你不仅是个瘫子,还是个哑巴,好惨好可怜!”
床上人:……
于是,不想吃斋念佛的陶蓁蓁,天天借口看望病人,躲到屋里偷懒摸鱼。她仗着床上的人是个瘫子哑巴,放飞自我,毫无闺阁小姐的端庄。比如看杂书看上头疯癫大笑,比如捉虫子恐吓他怕不怕,再比如跟好闺蜜互通书信时跟他叭叭女儿心事……
时间匆匆,祈福的日子终于到头了。
临行前一晚,陶蓁蓁来道别,“哑巴小哥,本小姐要回家了!”
床上人盯着她看了半响,僵硬艰难的动了动手指头。陶蓁蓁一脸惊喜,“哇哦,你终于能动了。你写的什么呀?糕糕?这是我的乳名,你不可以喊!你懂不懂规矩,本小姐救了你,你要喊大恩人!”
人又不动了,冷静幽沉的眼睛黑白分明,静静盯着她看好似无声说什么。
陶蓁蓁看不懂,只好奇一件事,“喂,你手指能动了,那你总能写一写你的名字吧?本小姐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他手指动了,艰难缓慢一笔一划,却不是写的名字,而是四个字:【我会找你】
“嘶!你不会恩将仇报吧?你千万别找本小姐!本小姐走了!”陶蓁蓁提起裙子就跑,出门时撞上了一个杂役打扮的少年,高高壮壮,长相有点凶。陶蓁蓁吓了一跳,“你是谁!”
丹枫:“谢谢小姐救了我家主人。夜雨路滑,小姐慢走。”
梦做到这里,就断了。
陶蓁蓁半梦半醒间,感觉有人进了被窝,带了潮湿的水气,但很快又被体温烘干像个火炉子似的。熟悉又有安全感,陶蓁蓁的身体本能的滚过去,被一把抱住。
有人亲了亲她的脸蛋,餍足的唤她:“蓁蓁,我回来了。”
陶蓁蓁勉强的睁开一条缝,看到顾宸之的脸,短暂清醒,兴奋迫不及待的说:“顾宸之,我想起来了!原来你就是四年前那个哑巴瘫子!你嘴巴真硬!”
顾宸之:“……”
眼神闪躲,俊脸僵住了。
“你不说,是怕我嘲笑你吧?第一次见面,你哭鼻子。第二次见面,你成了瘫子!你装哑巴,肯定是怕我认出你!噗呲呲——顾宸之你这辈子最丢脸的事,不会都被我撞见了吧?”陶蓁蓁笑得发抖,顾宸之险些抱不住人。
日夜兼程赶回来,冒雨上山,顾宸之终于见到小妻子。不舍得松手,他干脆手脚并用,避开了肚子,将小妻子牢牢禁锢在自己怀里。一路的疲惫劳累,全都一扫而空。
陶蓁蓁感觉自己被八爪鱼缠住了,动弹不得,皱眉委屈控诉的瞪着人:“你要灭口吗?”
“胡说什么?”顾宸之又气又无奈的把脸凑过去,耳鬓厮磨,凤眼缱绻看着她:“能在最糟糕的时候遇见你,是我一生之幸。”
三岁的陶蓁蓁,比糖葫芦还甜,抚慰他人生第一次受创的自尊心。
十二岁的陶蓁蓁,活泼可爱,灵动鲜活,温暖了他只能瘫在床上的狼狈恐慌。那一次,他差点死了。
顾宸之抱着人,嗓音低沉的道出真相:“那是我入朝办的第一件案子。贪污大案,牵涉不少权贵,我花了半年收集证据。他们给我下了软骨散,逼我同流合污。我趁药效发作前逃出去了……”
谁知半路发作,倒在了山里。他以为他会葬身野兽口中,没想到被陶蓁蓁救了,丹枫找了大半个月才找到寺庙里。
顾宸之语气温柔起来,继续解释:“我不说话,是怕暴露身份,惹来追杀我的人,害了你性命。其实我醒来,第一眼就认出你了,你是小糖糕,是陶蓁蓁,是我顾宸之要娶的人。”
“哦。”陶蓁蓁本来就是半道醒的,对朝堂之事毫无兴趣,听迷糊又要睡了。朦胧时听见顾宸之说娶她,陶蓁蓁随口嘟囔:“你娶我,原来是报恩啊。”
“不止是报恩。”顾宸之脸贴在陶蓁蓁额头上,眼底浮现浓烈的情意。
第一次被亲的时候,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