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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力入豪肠(1 / 2)

二件玉珩合为玉玦,是祖先供奉冥王神像的钥匙,据说只有玉玦,才能激活冥王神像的法力。昔日血月老人横闯夜叉族,便是被二族激活的冥王神像重伤。

那七根定魂针,同样是冥王神像从血腥的泥沙里召唤出。

现如今,两大夜叉族友好和睦相处,分离千年的神像,将再次重合。

而激活神像的神圣仪式,便交给大祭司眼中的冥子来完成。

对于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秦九歌看得不重。

倒是这两块玉珩,颇为值钱,手感非金非石,又细腻如水,好似摸在羊脂之上。

宝贝,真是好宝贝,能值不少钱的。

坐在椅子上没个模样,秦九歌满脸中风的表情,嘴角抽抽歪到后脑勺,看得出他很高兴。

“嗯,乾魔夜叉族的大祭司,实力非同小可。虽然被我重伤,不过留着他,倒是个祸害。”那种反派,秦九歌当然要弄死对方,免得纵虎归山。

毕竟罗婆担任两族的共同族长,那位大祭司若是不死,始终是心腹大患。秦九歌想着,在自己离开之前,必须要解决对方。

乾魔族长脸有赧色,底气不足:“他已经躲起来,我虽然派人寻找,可是没有找到踪迹。”

“那你要尽快探明他的下落,那种人的性格,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看他此次败北,未必能心甘情愿,必定还在附近某个暗处窥视。”

眼中带着凶色,秦九歌杀伐果断,端正的坐好,无半点玩笑的意思。

得知对方就是祖神口中的预言之人,乾魔族长分毫不敢违背秦九歌的意思,急忙诺诺点头。

“冥子,祭祀活动,马上就要开始了,还请你准备好。”坤魔大祭司说罢,挥挥手,命人端上来精心准备的礼衣。

那是用五彩鸟儿的羽毛编制的宽袍,后襟长长拖拽在地,呈现

着五彩的琉璃霞光。

看来生活在夜叉族附近的鸟儿,真是不好混啊。难怪此地鸡不生蛋,鸟不拉屎。你瞧瞧,这些族长和大祭司身上,来不来就是鸟羽编制的衣服。

那附近的鸟,岂不是都得光着屁股到处飞,多寒碜飞禽类啊。

秦九歌偷笑,任由几只长相丰满美丽、充斥异族风情的母夜叉,帮自己把繁琐的鸟羽衣冠穿好。

上古时期,万物择山林而举,驻水流之旁。

身穿树皮和鸟羽编制的衣服,头戴玉石镶嵌的皮冠。安天命不知得失,敬道而不畏道,无欲则刚。

夜叉族信奉祖神,族中有盛大的事情,必定祭祀。

除此之外,大浮屠幽冥界,似乎没有什么别的信仰。

看着自己身上挂满鸟羽,好比是太阳金乌,贴在自己身上。

五彩的羽毛艳丽十足,稍有折射,便显得流光溢彩,骚包极了。

动弹动弹袖子,袖口宽大几乎拖拽在地,秦九歌高兴问:“怎么样,帅不帅?”

夜叉族审美不同,例如罗婆那种模样,要是放在人族,得打一辈子光棍。可到了夜叉族,连陀伽那种美艳的尤物,都不得不抓紧时间追求。

乾魔族长比较耿直,捂着脸,青蓝色的皮肤没有羞愧产生的潮红:“还,还行吧。”

“大祭司怎么看呢?”秦九歌问坤魔大祭司,很炫耀的向对方展示自己的新衣服。

放在外面,自己这种,应该被称为鸟人,浑身都是羽毛。

活了太久太久,坤魔大祭司的羞耻心明显不足,表情很惊诧的瞪大眼睛:“冥子的打扮,太完美了,我等崇拜不已。”

“哈哈,哪里哪里。”秦九歌双手乱舞,鸟羽盖身随着他四处飘散,很是潇洒。

特别是秦九歌面如冠玉的脸庞,衬托在五彩的鸟羽之上,更显得白皙无暇,惊心动魄

那股气息,因为修炼金身诀的缘故,很健壮,充满了阳罡的力量之美。

偶尔从稀疏的鸟羽前襟,可以看见秦九歌厚实的胸膛,孕育着五色流光。有种完美的黄金分割,棱角分明,如同雕塑一般。

正在秦九歌自我陶醉,等着看见宋乐和师弟,必须要好好显摆时。乾魔族长很没有眼力,出声打断了对方龌蹉的奸笑:

“冥子,祭祀开始了,请庄重严肃。”

“哦。”秦九歌满脸便秘的表情,苦大仇深的挤着眉头,抿着嘴唇不语。

真不搞懂,祭祀的时候,都是这种模样。

要是祖先在天有灵,看见这群不孝子孙,给自己祭祀供奉还这种讨打的模样,不知道会不会气得跳脚。

稍微遇见脾气不好的,几道神雷劈下来,都是常事。

毕竟祖先高高兴兴的借尸还魂,结果一回来,就看见给自己祭祀的现场弄得乱七八糟,简直媚俗至极。

那些后代全部追悼会的板着死人脸,相信谁看见都会不爽的。

双手捧在胸口,将两枚玉珩组成玉玦的神物,置在其中。秦九歌满脸肃穆,大步流星跨着步伐,立身走出简陋的原始茅屋。

茅屋两层,出去,正好借助高度俯视全场。

下方是几十万的夜叉族人,浩浩荡荡的聚集在平原上。放眼望去,到处是黑压压的一片,全部低着脑袋,虔诚的单膝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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