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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霸道王爷爱上我(1 / 2)

苟八喊人备了五只花盆,每一只里面都盛着肥沃的泥土,一小把种子撒了下去,盖了一点薄土,浇上水。

两只摆在床头,两只摆在门口晒太阳,还有一只摆在窗户上。

翌日。

睁眼一看,那嫩嫩的小尖芽穿破薄土,冒出头来。

发芽了!

这种一手经营、收获结果的过程令她感到无法言说的喜悦,当即把五只花盆全部搬到床前的矮桌上,决定日日盯着瞧,要仔细呵护。

下午,白锦衣来了。

他看似一身轻盈,可在袖子里摸了摸,却掏出几个话本子来。

只见那封面上写着《霸道王爷爱上我》、《暴君非我不娶》、《我给暴君生三胎,暴君嘴笑歪》等字样,叫楚狸看得喜不自胜。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看这个?”

这可真是雪中送炭。

相对于姜太傅日日叫她看的书籍与正史,这些话本子可好看多了。

白锦衣脸色臊红,说不出话来。

还不是受人所托。

该死!

他去市井淘这些话本子时,可没忘记那群莺莺燕燕的妇女姑娘看他的眼神,一个个眼冒金光,恨不得扑上来扒了他。

一世英名,尽毁。

“我不知道,但某人知道。”

他长嘴了。

他道:“听某人说,昭兰殿有一次漏雨,你的寝殿被打湿,所有东西拿到院子里晒,某人便看见了一大箱话本子。”

楚狸抿嘴。

某人……

他不该在南疆吗?

她心思微乱,很快又扶正,只当是白锦衣所赠,“多谢。”

“我会为你把谢意带到的。”

有了这些话本子,楚狸的残疾生涯丰富了许多,虽然姜太傅每日还在‘磋磨’她,但也算是苦中作乐。

养了七八日,她种的花也长成了七八公分的小苗儿,还长出了两个小绿叶瓣子,绿色是生机,她每日瞧着它们一点点长大,很是欢喜。

第九日,白锦衣来时,拎着一个笼子。

“这是什么?”

“兔子。”

只是,那兔子放出来时,却是浑身通红的皮毛,跟火狐狸一般红艳艳的,眼珠子却是蓝的,与她以往见过的兔子截然不同。

“它怎么是这样的?”

白锦衣笑道:

“这是南疆特有的品种。”

楚狸微怔。

南疆……

她自幼生在帝都,长在帝都,鲜少离开帝都城,更别说去那么遥远的地方。

她第一次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诩帝都繁荣昌盛,可外面的世界那么陌生辽阔,充满了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她抬头,往外看的只有四四方方的天。

她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绚烂。

南疆的兔子竟然都是红色的。

“这兔子温顺,活泼,不会咬人,非常好养,你将它养在身边,也好打发光景。”白锦衣抱起兔子,放在她的腿上。

那兔子抬起脑袋,一双湛蓝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

楚狸去捏它的耳朵时,它痒痒的躲起来,长长的耳朵一竖一扬、一竖一扬的,煞是可爱。

于是,她养起了兔子,看起了话本子,倒是惬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

才刚两个时辰,那兔子竟蹲在花盆旁,吧唧吧唧的啃食着刚长出来的娇嫩芽儿。

“我的花!”

楚狸大惊失色,“住嘴,住嘴!我的花!”

晚上,桌上多了两道菜。

一个麻辣兔头,一个红烧兔丁。

她养病的这段时间,五皇子似乎很忙,鲜少来探望她,除了温妃和楚傲天之外,来的最多的便是白锦衣。

这日,他竟带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黑鹰来。

那鹰生得极其威武,毛发乌黑噌亮,一双眼珠似黑曜石般尖锐逼仄,尖尖的喙子似乎能啄穿最坚硬的石块,昂首的模样,竟生出几分俯视领地的高傲之感。

白锦衣道:“这是从南疆送来的鹰,擅长盘旋于山野之间,任何细微的猎物都逃不过它的眼睛,若是驯服来,更是日飞数千里的信使。”

比鸽子好用。

还比鸽子威武。

带它去打猎,不知要比猎狗强多少倍。

楚狸喜欢这种威武霸气的动物,高兴的收下,立马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来搅扰,她要驯服这只鹰。

驯服只有一个法子:熬。

自古便有熬鹰一说,熬过了它,才能驯服它。

于是,两双黑溜溜的眼珠子对视着。

她靠坐在床上,它站在细长的杆子上,双方一言不发的对视,盯紧对方,连饭都不吃,就这么死死的盯着。

苟八守在外头,很是担心,又不敢贸然搅扰。

一天。

两天。

三天……

他实在是担心的不行,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也强行推门进屋,结果就看见那黑鹰扑棱着翅膀,歪着脖子掉在地上,九皇子也翻着白眼、吐着舌头,昏睡得天昏地暗。

楚狸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熬过那鹰,只记得不知不觉便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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