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瀑布般的玫瑰花仍在不断落下,眼看整个场面变得愈发混乱。
沈南枝清了清嗓子,“少帅,要不咱先别弹了?”
琴声戛然而止,霍逍一刻都不带犹豫地站起身来,花瓣从他身上簌簌落下,他脸色阴沉,抬眼望向二楼,那眼神仿佛能射出冰箭。
张副官和林长风瞬间噤声,大气都不敢出。
林长风尴尬地挠挠头,小声嘀咕道:“这咋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呢。”
他不知道的是,他所有的计划里,只有这身衣服十分完美。
霍逍一转身,就给了沈南枝不小的冲击,他平时不是军装就是休闲常服,很少穿得这么正式过。
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剑眉星目面容干净清冽,他头上甚至还挂着几片玫瑰花瓣,看上去有些滑稽,但此时的沈南枝看着那张脸已经看傻了。
霍逍走到了她面前她都还傻愣愣地没反应,直到霍逍开口:“走吧。”
“啊?去哪?”她猛地回过神下意识问他,不是吃饭吗?不吃了?
“换个地方。”霍逍牵起她的手,带她离开,在门前的衣架上拿过自己的大衣灰色大衣套上。
霍逍带着她一头扎进了闹市之中,街上很热闹,一下便吸引了沈南枝的目光。说来她自从来到这里后,还从没好好看过夜幕下的北城。
华灯初上,街道上呈现出一片独特的繁华景象。
街边的店铺灯火通明,霓虹灯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芒,将街道映照得如同梦幻之地。
马路上,汽车、黄包车来来往往。
汽车的喇叭声和黄包车夫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城市的夜之曲,穿着时髦旗袍的女子和身着西装的绅士们在街道上漫步,他们的身影在灯光下摇曳生姿。
路边的小吃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馄饨、生煎包、糕团等美食让人流连忘返,摊主们热情地招呼着顾客,为这热闹的夜晚增添了一份烟火气息。
繁华而充满魅力,仿佛是一个永不落幕的舞台,演绎着这个时代的独特风情,人嘛,都有点好奇心,这个年代的古早风情更是让人觉得新鲜。
沈南枝一下看入迷了,觉得新鲜得很,她对这个年代的了解,大多都是从电视电影里看来的,那些军阀横行霸道,闹市里骑马,抢男霸女,无恶不作,比胡子还凶,比土匪还狠。
老百姓见了他们,就像躲瘟疫一样,恨不能立刻跑得远远的,他当然知道里面肯定有夸张,但艺术不都是来源于生活嘛!
兵匪一家亲,这可是古来有之的说法。
想到这,沈南枝不由得侧头看了眼霍逍,想象着他骑着大马强抢民女的样子,不由得轻笑了笑。
一辆黄包车疾驰而来,霍逍揽着她的肩膀往里靠了靠,见她笑了,便问:“喜欢?”
沈南枝现在习惯了霍少帅这惜字如金的说话方式,明白他是在问她是不是喜欢这儿的夜景,他大约是觉得自己是因为这个笑的吧。
“挺热闹的。”她点点头,说着又看向霍逍:“倒是少帅,你应当不常来逛街吧?”
“无趣。”霍逍淡淡道:“你若喜欢,以后可常来。”
说着他顿了顿,想起白日里林长风的叮嘱,低头看着她,又缓缓添了一句:“我陪你。”
沈南枝心眼皮一跳,怎么感觉少帅今天格外的….温柔….他被夺舍了?
霍逍说带她吃饭的地儿倒是有些出乎沈南枝的意料,不是什么装修豪华的西洋餐厅,而是一家平常的菜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一顿饭吃完,外面又飘起雪来,霍逍牵着她在雪地里漫步,路边摆摊的小贩十分多,沈南枝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回头一看霍逍大包小包地抱着,不知怎么的她竟然十分有成就感。
路过一家胭脂铺时,沈南枝被铺子里的胭脂盒子吸引了,作为一个嗅觉灵敏的商人,沈南枝想买几个回去参考参考,她打算用胭脂和腮红结合推出一款新的产品,在包装上也想弄得别出心裁一点,刚好做做市场调研。
里面都是女人,霍逍就没进来,在门口等着她。
霍逍手里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身材高挑模样俊秀,在门口一众等着女人们挑胭脂的男人堆里显得格外出挑。
这条街对面就是北城有名的舞厅,几位贵妇从舞厅出来,被几个模样清秀的男侍应扶着,脚步还有些虚浮,不经意间瞥见了站在胭脂铺门口的霍逍。
“哟,那是谁家的小哥,生得这般俊俏。”一位穿着紫色旗袍,披着貂皮披肩的贵妇用手中的扇子轻轻点了点,眼神中满是惊艳。
“莫不是哪家的少爷?可看着又不像,哪家少爷会在这胭脂铺门口候着。”另一位身着红色洋装,烫着时髦卷发的贵妇微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霍逍。
“我看呐,定是被哪个富婆养在外面的小白脸。”贵妇涂着鲜艳的口红,眼神中带着一丝轻佻,“瞧瞧那模样,那身材,真是让人垂涎欲滴。”
“哈哈,你这色迷心窍的样子,不过说真的,要是能把这小哥弄到手,那可真是……”紫色旗袍贵妇笑得花枝乱颤。
“你们可别乱来,说不定人家已经有主了呢。”红色洋装贵妇嘴上虽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