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季凝的黑历史(1 / 2)

“猴年邮票?”

“对。”季薇握住他的手,满脸殷切,犹如抓住了最后一块浮木,“你要是不信我,你就先买十张也没事。”

傅韬将信将疑,但是他的钱已经快拿回来了,还没想好接下来做什么项目,也好,就十张而已。

没过几天,季凝来邮局买邮票的时候。

邮局的人嘟囔了句,“今天怎么都要买猴年邮票?而且还要这么多。”

季凝挑眉,“都要?”

“对啊,一个年轻小伙子也来买,还买了十张。”

季凝思忖片刻,一般人不会一张邮票买十张的,只会成套买,于是她笑得如沐春风,“那可能是我同学,叫傅韬吧?”

邮局工作人员也想起来了,目视着眼前的小姑娘,笑盈盈地望着他,眼神纯净得跟水儿一样。

他本能地不设防,“对对,他姓傅,和他媳妇儿一起来的。”

季凝愣了几秒,脑筋也转过弯来。

不只是她,季薇也知道邮票大涨的事。

季凝并不想季薇发现自己是重生的,那样更方便她在暗,季薇在明,于是购买时,她索性随手留下了一个错误的姓名。

刚走出邮局大门,季凝就看到正对面,一个单薄的身影蹲着抱着头坐在那里,她穿的衬衣旧的发黄。

季凝定睛一看。

这不是王淑琴嘛,以后她事业上的左膀,海上捞的行政总经理。

王淑琴和傅韬虽然都是总经理,但事情基本都是她在负责,而且任劳任怨。

季凝从来没那么相信过一个人,但王淑琴是她可以放心大胆把后背交给她的人。

隔着一条马路,季凝看着她,眼眶微热。

别看王淑琴后来那么精明能干,但现在的她就是一落魄的小可怜。

现在的她还只是百货商店的服务员。

原来听她说,她是家中的第三个女儿,第四个才有个弟弟。

两个姐姐早早就嫁人,拿到彩礼,全部紧着弟弟。

她很早就知道自己的宿命,但却不甘,拜托婶娘带她来到岳城,拼命努力,成了百货商店的服务员。

可就这样,父母都不放过她。

弟弟要结婚,父母急着要钱,说她要是拿不出五百块,就要把她嫁给一个比她大十好几岁卖猪肉的屠夫。

她省吃俭用,饿了就把馒头掰成一瓣一瓣泡水吃,眼看着已经攒到四百,结果回家一趟,钱不见了!

王淑琴顿觉得人生没有了希望,一气之下割腕了。

小姑娘又想死,又怕死,后来一边哭,一边自己包扎的。

虽然没有死,可手腕上一直留着一道疤。

季凝当时听她的经历都直掉眼泪,“后来钱找到了吗?”

她本来脸上一片麻木,听到这话,却莫名笑了笑,笑得有几分诡异。

季凝看着她的表情,心中堵得要命,就没继续问。

而现在她哭得这么惨,自杀会是在今天吗?

季凝正要跟过去,迎面走过来两个人。

季薇挽着一个女孩的胳膊,正有说有笑着,余光却明晃晃地落在季凝身上。

眼前这个蓬松爆炸卷发的女孩,是季凝原来的同学,也是她那时候的好朋友,唐秋莎。

她爸爸很喜欢《喀秋莎》这首歌,所以就给她取名为秋莎。

两人正好拦住了季凝的视线,她也看不到王淑琴了,想要绕过她们,却被季薇给攥住了胳膊,“姐姐,你是不是生气了?”

季薇语气委委屈屈,“姐姐,你不会因为我跟秋莎走得近,就对我有意见吧?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我和秋莎聊得来。”

朋友可和男人不一样。

但只要是季凝的,她就想要。

男人也好,朋友也好。

季凝看着唐秋莎手里提着的袋子,真的是聊得来吗?

唐秋莎可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

她懒得戳穿她们,她还忙着去救人呢,毕竟人命关天的事,当下冷下脸来,“滚。”

唐秋莎惊诧,季凝以前不这样的,这才多久没见啊,怎么像是变了一个人?

季薇说的不错啊,她这是嫁了个有钱人就变了。

唐秋莎心里不舒服了许多,“季凝,我们原来关系多好啊,你喜欢傅韬的事就跟我说,你给他写的信,现在还在我那呢。”

季凝:“……”

谁没有一个喜欢黄毛的黑历史时期啊?

嘴角沐着几分僵硬,她干笑着拍了拍唐秋莎的手背,“改天,我去你那拿啊,乖。”

那等黑历史,一定要销毁!

说罢,季凝迅速地掰开季薇的手,绕过她们,走到前面,还不忘冲她们挥挥手,“最后,祝你们的友情天长地久。”

唐秋莎狠狠锁眉,“她那是什么态度?”

“唉,秋莎,我都跟你说了,姐姐变了,或许是因为我的到来。”季薇一脸幽怨。

“你确实有错,你抢她男人了,她还不性情大变,也就怪了。”

唐秋莎冷冷看着手里的袋子,要不是为了这小礼物,她才不会和季薇一起手挽手呢。

她看不惯现在的季凝,但也同样看不上季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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