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李果跟他这么亲近。
看望完李果,沈墨满意地来到了徐朗的病房。
李爱火就像沈墨身边的影子,观察着他身上的1言1行。
这个被别人骂作蓉城最大的混蛋,而且还是毒贩的儿子。
如今更像是1个江湖大哥,从大经济,到小人情,都在面面俱到地处理。
他的身上,有1种草莽英雄般的魅力,就好像电影《教父》里的1代老教父,马龙白兰度。
渐渐的,李爱火也感受到了这位“混蛋”的魅力。
病床上,徐朗的腹部插上了许多管子,他从1条顶天立地的汉子,变成了如今奄奄1息的样子。
病床的旁边,趴着徐朗的妻子花蕾。
“你男人在这里很安全。”
“你父亲和孩子,我也会暗中派人去保护。”
“不必再担心张力会偷袭你们。”
沈墨冷静地说道。
花蕾感激地朝沈墨点了点头。
“沈墨,徐朗抢劫了你们的金子,这笔钱,我家砸锅卖铁也会还。”
随后,花蕾又低头愧疚起来。
沈墨淡淡地笑了笑:“嫂子,那些金子对我来说无所谓。”
“我在乎的是黑手党手上的家伙,他们身上的家伙,比1座金山都要耀眼。”
“现在,不光是我在查这个组织,还有警方的人,还有其他黑帮。”
“你男人的选择是正确的,没有继续待在黑手党。”
说起这些,沈墨也是1脸的愁容。
黑手党的人,就像是1群拿着机关枪的大猩猩,有着1种为了吃香蕉就能随意杀人的激情。
蓉城绝对容不下这群人。
“李爱火。”
突然,沈墨回头看向李爱火。
李爱火立即上前1步。
“你那把善良之枪还在吗?”
善良之枪?
李爱火点了点头:“还在。”
那是自己从奥林匹斯偷下来的火种。
自己还得依靠这把枪,给蓉城带来光明呢。
听到枪还在,沈墨的心头顿时放心了不少。
即便是假枪,也有假枪的用处。
“沈墨,我现在身无拘束,可以完全听你调遣,你告诉我,让我怎么做!”
李爱火1脸赤诚地看向沈墨。
辞去警察的工作,就是为了毫无束缚地投入进去。
没有了组织跟老妈的管束,他单枪匹马去闯荡黑手党的老窝都可以。
死了,是英雄!
活着,那更是传奇!
然而李爱火只是笑着拍了拍李爱火的肩膀,似乎也不需要他去做什么出生入死的事情。
“回去看好陈琳。”
“她似乎对你特别信任,她应该对王彪很熟悉,现在王彪把张力带走了,我想知道他们能逃去哪儿。”
李爱火听后,似乎对这个简单的任务感到有些失望。
他觉得沈墨是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于是再次朝沈墨说道。
“沈墨,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去替你执行1些危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