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让你不长眼睛,让你当鸡,让你不读书!”
我1刀下去。
狠狠地划破了自己的手臂。
然后用自己的血,抹在了赵倩的大腿上。
我的手,接触到赵倩身体的那1刻,她连忙打了个冷颤,以为我真的好对她动粗。
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
湿润的眼睛里,带着1丝绝望和疑惑。
我扯下1截床单包扎在手上,扔掉手里的水果刀,缓缓地走到门边开始敲门。
“特么的,这娘儿们还真烈啊,竟然敢咬我,开门,老子完事了!”
吱呀——
眼前的大门打开,1个保安探出了头。
他望了望床上坐着的赵倩,看见了床单上的血迹,也看见了赵倩大腿上的血迹,这才让开身子。
走出包间门的那1刻。
我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1个混蛋。
也许是喝了1大碗白酒的原因。
走出丽晶娱乐会所的那1刻,我感觉自己晃晃悠悠的。
走起路来,左摇右摆。
眼中的世界,都变了样。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我爹那么喜欢喝酒。
酒又不好闻,又苦又涩,喝它干嘛?
现在我理解了。
酒,真特么是个好东西。
能让你,对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变得不在乎。
会所外,陈东的那辆宝马x7,跟沈临风的迈巴赫,都不在了。
他们走了。
没带着我。
他们回去,继续过着好日子,花着我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我回去,继续过着苦日子,掰着指头数着自己这些年遭过的罪。
我醉倒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与其在这垃圾般的世界当1个好人,还不如当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