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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买命鬼(7)(1 / 2)

林不语本以为他是来找自己帮忙带他进学校图书馆的,没想到对方只是打了个招呼就消失了。

莫名其妙。

不过其实就算对方求她帮忙,她也没时间。

宋弃交给她的任务还没完成呢。

她避开监控,偷偷摸摸来到学校后山一片待开发的地区。

这里杂草丛生,黄土松软,林不语踏了几脚,低头,忽然看见自己左手的手腕有一条虫子。

这种虫子林不语从来没见过,长相狰狞,一对钳子似的嘴锋利异常。林不语条件反射,几乎是瞬间就想抖手把虫子甩下去。

但虫子扒的很牢固,无论林不语怎么甩都甩不掉。

情急之下她抄起脚边的一块石头就要往虫子身上砸,眼看石头就要砸在手上,林不语却忽然停住了动作。

这一幕令有些东西着急了。

林不语故意顿了顿, 等把那东西的胃口吊高了之后,才若无其事的把石头丢掉。

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所有的幻觉也化为泡影。刚刚林不语手上拿着的并不是什么石头,而是旁边一块碎玻璃。

如果她真的跟着幻觉用碎玻璃砸虫,那大概率会割断自己的动脉。

“出来吧,给你一个机会。”林不语望向周围。

周围空荡寂静,什么都没有。

她抬手把自己身上宋弃给的护身符丢掉,丢了很远。

“只给你这一次机会,别说我没让着你。”林不语冷笑一声。

眼看对方把保命的家伙扔了,一直躲躲藏藏的那家伙终于忍不住。

阴风骤起,林不语一头长发吹得凌乱。

她面前出现一个看不清脸的男鬼,身上挂着一串串金银珠宝。

连死后都不愿意放弃这些东西,可见这男鬼的欲望有多重。

男鬼怪笑一阵,破铜锣嗓子里艰难的蹦出几个字:【有人雇我杀你,酬劳是保我七年阴魂不散。】

【但是现在我反悔了。】

天生邪体,只要杀了林不语,他就能取而代之。老天爷啊,这可是起死回生的买卖。

自己愿意拱手让人才是傻子。

林不语面无表情开口,“那你难道不怕买家找上门?他们既然能保你七年阴魂不散,想灭了你也绝非难事。”

她表面上在拖时间,手插在兜里悄悄给宋弃打电话。

以身入局,将鬼的真身骗出来。整个学校都是宋弃和公良彪设下的阵,这鬼只要现身就必死无疑。

【开玩笑,到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你。这世上有谁会相信我是一个鬼。他们对付死人的招多,对活人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男鬼不屑于跟林不语废话,抬手冲了过来。

就是现在。

林不语抬手,将袖口里藏着的黑色粉末撒在身前。只要这买命鬼踩中黑色粉末,就会被公良彪和宋弃布下的天罗地网活捉。

可林不语向后退了两步,始终没有看到粉末被风吹起。

她疑惑,再抬头时才发现刚刚嘴里喊着要她命的买命鬼已经不知何时被一剑穿心,半透明状的身体变得极不稳定,随时都会魂飞魄散。

而将这鬼一剑穿心的人正是奚肇。

奚肇一袭素衣长袍,手里握剑的姿势端正又标准。

正常的人无法与鬼接触, 但鬼和鬼之间却可以。

“奚肇?”林不语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奚肇手腕一抖,手里的长剑便闪过一道冷光。剑气锋利,买命鬼如同豆腐被切成两块。

对方就这么死了。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魂飞魄散。

奚肇抬手将长剑收进剑鞘,回身依旧是那张冷漠的脸。

【别误会,只是同行之间的残杀罢了。】

奚肇既然接下了这单,自然不会让其他鬼怪来抢了功劳。这是他身为门客的底线,也是身为剑士的傲骨。

林不语松了口气,紧接着又紧张起来。

“那接下来……你不会要动手杀我了吧?”

奚肇抬眸,眉如墨画,眼中带着不可言说的凌厉。

【想护你的那位可是煞费苦心,今日无论此地发生何事,都不可能有鬼动的了你。】

奚肇丢下这句话,身形渐渐隐去。

周围的风声小了,原本令人不寒而栗的冷气也回暖。显然不该在此地停留的东西都离开了。

林不语抬手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给宋弃回了电话:

“宋弃……我被鬼给救了。”

半小时后,林不语去找宋弃会合, 一见面就看到宋弃坐在轮椅上,旁边是垂头丧气的公良彪。

公良彪见到林不语来了,像炮竹一样窜起来一蹦老高,“林不语!抓活的呀,抓活的!不抓活的怎么知道谁是幕后黑手呢?”

这条线索链就这么断了。

宋弃一把抓住公良彪的胳膊,“小声点,吵的脑袋疼。”

公良彪脑袋后的长生辫甩的飞起,“你还护上犊子了,你没起卦?你不知道想害小语的那东西是个鬼傀儡?”

林不语抬手,“打住,打住,什么是鬼傀儡?”

宋弃和公良彪同时沉默了。

那是一种极其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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