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文冲一直愣愣的瞧着,直到郝家一家人走远了,这才心思恍惚的回过头来。
“嘿!”突地,从学堂里跳出一个人来,倒吓了洛文冲一跳。
“瞧什么呢?这么入神?”那学子拍着洛文冲的肩膀大声问道。
洛文冲低下头,一句话也不说,急匆匆的就向学堂里走。
“闷葫芦,你上哪儿去,你家人给你送饭来了!”那学子在后面喊了一句。
洛文冲一下子停住脚步,望向不远处。
不远处,站着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一身补丁的粗布衣裳,笑容却很慈祥。
洛文冲赶紧走了过去。
那女子看见洛文冲,抬起手来给他抿了抿鬓边的发丝,再次温柔的笑笑,将篮子递给他,叮嘱道:“今天烙了油饼,你多吃些,篮子照旧放着,傍晚带回来也就是了!”
洛文冲点点头。
那女子又四处望了一眼,问道:“冲儿,这些日子咋不见替你送饭的那个学子?那可是个好人,你可得好好的谢谢他!”
洛文冲面上的表情有些阴暗,可是很快他就笑道,“娘,那个学子不读了,回家了,以后我亲自出来取就是,不要麻烦别人了!”
那女子点点头,“也是,老麻烦人家也不好,不过那学子待人热情,娘每次来,他都守在门口,娘心思着,喊你出来还耽误你读书的时间,让他带进去也是一样的!”
洛文冲低下头,咬着唇,“娘,你总是喜欢这样轻易相信别人……”
“你说啥?”那女子没听清楚,赶紧问道。
洛文冲摇摇头,“没事儿了,我回去了,娘,你也早点回去!”
那女子笑了,也就摆摆手,让洛文冲进去,自己则在门口张望了一会儿,直到人瞧不见了,这才向家走去。
正月十五看花灯,吃元宵,里城虽然算不得繁华,可是毕竟也是个城镇,再加上乡下人大量的涌入,这一日,可以说是一年之中最热闹的日子之一,街道两旁的商铺全都开着门,大声吆喝着招揽着生意,下面还有一些零散的小贩摆着自己的货品,从针织到生活用品,倒也齐全。
冷萍挽着郝氏的胳膊在前面,郝仁带着三个孩子,生怕被人挤散了,一家人一边走一边看,遇到稀罕物件,也会瞧半天,可是却买的很少。
古代的物件比起现代来,自然是差得远,冷萍也不稀罕,郝氏则是心疼钱,再说如今家里用的吃的都不缺,去年光租牛还有收回来卖种子的租子,就将粮缸填的满满的,吃个两年不愁的,首饰衣服,她更不需要,她是个寡妇,不能打扮的光鲜,只是给孩子们买了一些吃食,最后买了几双鞋垫,开春了,过些日子要穿单鞋,给孩子们做几双鞋。
郝氏在店里挑着鞋垫,冷萍也就没事儿,站在门口张望,想要瞧瞧这古代有没有类似古代塑料薄膜的东西,因为羊蝎子的话,防止蝎子逃跑,要用光滑的东西钉在炕边上,蝎子才不会逃跑。还有因为那蝎子坑是在户外,上面也需要搭建防水的棚子!
冷萍正张望着,一下子望到两个人影,她赶紧拉了郝仁去瞧。
郝仁正在陪着郝氏买鞋垫呢,一下子被冷萍拉了出去,心里正有些烦躁,但是在看清那两个人之后,也感兴趣的张大眼。
那两人,其中一个正是郝仁的好朋友于学良,另外一个则是位姑娘,看起来与于学良差不多年纪,穿着一件半旧的马面褂子,下面黑色的裙子,瓜子脸,瘦瘦弱弱的,还是冷萍认识的一位熟人——杨树村的杨柳!
之前杨柳对柳迎风大献殷勤,后来还谎称柳迎风要送她簪子的事情,冷萍还记忆犹新,不过不知道这杨柳如今怎么跟于学良在一起,而且看杨柳不时的娇羞低头的模样,冷萍脑海里顿时闪现两个大字——暧昧!
“那位就是于学良相看过的媳妇儿?”郝仁忍不住笑道。
初八的时候,于学良要去相看媳妇,郝仁因为脚踝受伤,脚上还帮着木棒呢,自然不能去,今早上郝仁也去喊了于学良,才知道于学良一早就走了,原来是约了佳人逛庙会!
果然!冷萍扬扬眉,于学良本来就不算是懂事的孩子,再娶这么一个好小偷小摸又喜欢玩心眼的杨柳,那于家算是完了,最后受苦的还是于林氏!
于林氏年前在郝家做了几天活计,花儿跟郝氏都很喜欢她,再说于林氏虽然穷,可是却是场面人,自己种的蔬菜,虽然不多,总会留一把给郝家,因此冷萍决定出马搅黄了这两个人,也算是救于林氏一条命!
冷萍大摇大摆的就走上前。
郝氏一愣,赶紧上前拉住她,“人家正说得投机,你上去掺和什么?”
于学良今日自己走,没有等郝仁,摆明是了是想与这位女子单独过元宵节的,既然如此,郝仁自然识趣。
“我是去救于学良,拯救于学良大半辈子的幸福!”冷萍才不管他,径直穿过人群上前,掂高了脚尖,一下子大力拍在了于学良的肩膀上,“于大哥,你也逛庙会啊?”
杨柳在看到冷萍的瞬间,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化莫测,眼神也有些闪烁,直觉的回避。
于学良被冷萍的“泰山压顶”吓了一跳,赶紧回身笑脸相迎,“弟妹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