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答应了一声好,但实际上还是拖延了三四天才启程。
这三四天里,她先跟着沈寒天在方朝城里逛了一圈,第一次来时,她光顾着找叛军教训叛军,反而没怎么好好参观过这座西北小城。
沈寒天担心她受不了这份苦,一直忐忑。
丹娘却似乎对这种恶劣的环境一点都不在意,粗布衣衫,薄纱蒙面,她就能跟在他身边一整天。
方朝的气候条件差劲,但还是孕育了不少当地特有的作物。
她发现了方朝当地人一直食用的一种粮食,他们叫它赤粟。
耐干耐寒,且产量很高,美中不足的是——这种粮食口感粗糙,难以下咽,第一次丹娘吃到这种赤粟时,差点没把嗓子给呱啦坏了。
丹娘一看沈寒天也吃这种粮食,不由得暗暗担心。
她老公身体不好,怎么能吃这种东西……
大概是看出她的想法,他还宽慰:“没事的,老百姓能吃我也能吃,吃久了习惯了就好。”
“习惯什么呀习惯,吃这么粗的粮食,吃久了当心你的脾胃会受不了。”她气恼地皱眉,“我去看看,能不能找个办法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接下来三天的时间里,她忙活不断,在田地、粮仓和厨房间不断奔走,还真让她发现了一种更好的食用方法。
方朝干旱,最不缺的就是柴火。还有一点,这里的矿产资源丰富,历来都是皇帝的心腹之地。
难怪这地方这么荒,皇帝还这么上心了。
丹娘让沈寒天召集了一些民众,当众给他们演示这种赤粟的新吃法。
拿上一口大铁锅,不用放油,将明火点燃,锅热到一定程度,直接将赤粟下锅干炒。不过片刻,一阵粮食的香味就冒了出来。
等到赤粟炒得微微泛黄时,就可以起锅。
稍微再晾一会儿,或是加水煮,或是熬汤泡着吃,都别具滋味。
丹娘分别煮了一锅饭,也熬了一大锅汤,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尝尝看。
“哎哟,这炒过的赤粟煮了反而更香,也跟软和了呢。”
“是呀,吃下去半点不卡嗓子,真好吃。”
“我觉得拿这泡汤更香咧,你们尝尝。”
“可不是……太好了,我们方朝终于也有自己能吃的粮食了!”
众人喜极而泣。
方朝的矿产都属于圣上,其实民众的生活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善,真正能吃得起精米精面的人家还是极少数,大部分人都是要靠方朝当地的作物生活。
如今,赖以生存的赤粟竟然变得这般美味,怎么能不让人开心,心生期待?
丹娘看着他们的笑容,只觉得心头一片暖意笼罩。
末世里,这样的笑容已经很少见到了。
这些老百姓的朴实无华,让她深深感动。
大家都学会了赤粟的最新制作方法,纷纷给丹娘送了好些食物来。有些人家甚至把自己舍不得吃馒头米饭也送来,倒把丹娘搞得哭笑不得。
沈寒天眸光柔软:“你就收下吧,你若不收,他们心里不好受。”
丹娘只好照单全收。
她不习惯拿别人的,于是又拿出了一袋花生种子。
这是她赶往方朝城的路上发现的。
这个品种和之前见过的不太一样,更为耐旱耐寒,应该能适应方朝的气候,把种子交给沈寒天,她又着重强调了一些种植技法。生怕他忘记,她还亲手上阵给他研墨,监督他将这些重点都记录下来。
沈寒天始终宠溺地笑着,一一答应。
终于到了启程的前一天,柳承易派人来请他们夫妇二人过府一叙,顺便请他们吃晚饭。
沈寒天沉默了半晌,告诉丹娘:“算起来,柳承易与我还是连襟,他是宋慧娘的丈夫。”
丹娘眨巴了两下眼睛:“就是那个不愿投降,莽里莽撞的方朝父母官?”
“是他。”沈寒天微微一笑,对她这乱七八糟的用词也视而不见,“你若是不想见,我们便不见。”
“不必,他是他,慧娘是慧娘。再说了,我也确实救了他一命,他请我们吃饭天经地义。”
她歪着脸,短短几日已经被晒黑了的皮肤这会儿看起来格外俏皮。
“好,听你的。”
晚饭就在柳承易的府邸里用。
金姨娘一早就开始张罗了。
大难过后,府里其实能用到的菜蔬食材并不多,但金姨娘能干麻利,且早有准备,到底还是忙活出了一大桌子好菜。
一共八个大碗,红烧兔肉,香烤鸡腿,素炒豆腐皮,另外还有几样荤素搭配的菜,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柳承易满意极了:“弄了这般多的好菜,应当够诚意了。”
金姨娘微微一笑:“大爷您的诚意沈大人必定早就知晓了,否则也不会这么痛快答应前来,要知道这城里城外多少事情忙着呢。别说他了,就说大爷您这几天又何时能消停的?”
说着,她十指汤汤地拿一只芙蓉细雕的酒壶轻巧地放进暖笼里,那酒壶中是柳承易从圣京带来的好酒,自己都没舍得喝呢,今儿就拿出来款待贵客。
时辰一到,沈寒天与丹娘夫妇准时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