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叫着,似是在哀求。
温华缓声道:“狼是群居动物,且记仇,杀死一只,以后会有无穷无尽的野狼找上门。”
叶大壮不知所措:“野狼都晓得来我们家了,放走了以后再来咋办?”
叶小壮开口说道:“母狼应该是来找狼崽子的,把来福一起放走,它们应该就不会再来了。”
他有些不舍地将来福搂过来,来福窝在他的脖子里,呜咽叫着。
叶琛看过一些关于野狼的纪录片,这是一种极致凶残的动物,会伤人,很记仇,一个族群的狼多达几十只,杀死这四只,剩下的狼肯定会寻上门来。
他也不愿意得罪狼群,便说道:“走,把他们扛上山,扔大山里,来福也放了吧。”
叶大壮点点头,和几个弟弟弯腰将不得动弹的狼扛肩上往山上走。
他们不敢走太深,怕深处有其他狼守候,扔在一个密林处就赶紧回家了。
叶琛也赶忙收拾了收拾电线,将家里保护好,反正自家人不至于爬墙,敢爬墙的,就等着挨电。
后半夜,一家人睡得很好。
只要叶琛在,一家人便有主心骨,天塌了,也不怕。
天还没亮,叶琛就起来了。
他打了个哈欠走到院子里,赵菁菁起得更早,坐在院子里洗衣服,本来是各人洗各人的衣服,赵菁菁却偏要帮叶琛一起洗,叶琛争不过,只好随这个儿媳妇去了。
他走到门口去开院门,门一打开,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低头一看,吓得后退一步。
老天爷,她家门口为什么有这么多死兔子死兔子,还有一只死松鼠,全都是喉咙破了个血口子,一口毙命。
“呜呜呜!”
一堆猎物边上,拱出来一只小团子。
是来福,它咬着叶琛的衣摆撒娇,脸上隐约能看出开心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