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羽白刚从浴室出来,电话响了。
寒路听说了吴楚楚的事,亲自来电话感谢苏羽白。
“不用,顺手的事。”
“最近有演唱会,送你几张票,你可以送给朋友,聊表谢意。”
寒路的演唱会门票向来有价无市,一票难求,苏羽白倒是真的很想去一次现场,寒路的歌,他也很欣赏。
“谢了。”苏羽白给了他一个地址让他快递。
小丫头做作业很辛苦,他正好带她去玩玩。
“不客气。”
寒路这几天忙着发新歌。
叶轻媚和寒路,两大音乐奇才,碰撞出无数火花。
方佩经常半夜去抓他们俩,不满意他们熬夜写歌。
“熬夜做的事,就不能早起做?熬夜伤肝!”尤其是席牧已经得了肝癌,方佩吓得要死,天天给寒路熬护肝汤。
叶轻媚一身反骨,经常骗方佩她已经睡了,然后等方佩睡着以后,偷偷打开灯继续创作,还把寒路带坏了。
两人定了暗号,轻叩墙壁三声,代表还没睡,有事需要接头。
到了早上,经常是方佩做了早餐,他俩没有一个人愿意起床!
方佩还是有点羡慕的。
亲母子就是不一样,他们有许多相似之处。
不过很快她就释怀了。
她已独占了寒路24年,是时候还给叶轻媚了。
寒路内心已经充分接纳了叶轻媚,甚至带她见过了自己的乐队,只除了没有改过称呼。
说来也巧,寒路的乐队,刚好少一个贝斯手,说是年龄大了不想玩乐队了,回家继承万贯家财去了。
寒路愁的不行,贝斯手非常关键,而且这个贝斯手可是拿过国际大奖的,鬼知道他拖鞋穿的是拼夕夕9块9的,结果人家里这么有钱?
“回头把欠我的钱还了。”
寒路只说了这一句,并没有拦着队友。
每个人每个阶段,追求不一样,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叶轻媚听说以后,反正自己除了写歌也没事做,就说想试试。
寒路把她带到自己的工作室,随便找了首歌,几个人合作了一下。
叶轻媚身穿一袭简约而不失格调的黑色T恤,搭配紧身牛仔裤,潇洒随性。
音乐响起,她手中那把经典四弦贝斯,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低吟浅唱,又或激昂澎湃,皆能信手拈来。
踩着节拍,她的每一次滑动、每一次拨弦都精准无误,力量与柔美并存。
她的表演不仅仅是技巧的展现,更是情感的流淌。在快节奏的部分,她如同狂风骤雨,激情四溢,引领着观众的情绪随之起伏;而在柔和的旋律中,她又能细腻入微,每一个音符都像是温柔的抚慰,让人沉醉。
“好!”
鼓手唐纳德不禁鼓掌。
“你从哪找到这么棒的贝斯手?”其余人纷纷好奇。
“她最厉害的,可不仅仅是贝斯。”寒路得意。
“还有什么?”
“她有个英文名叫May。”寒路揭露谜底。
“你说什么?她是May?”
“Oh my god !It's crazy!”
队友纷纷表示惊呆了!
“May将成为我们乐队的一员。”寒路宣布。
叶轻媚既然回国,她只想弥补那些错过寒路成长的日子,所以她才加入乐队,这样两个人几乎可以朝夕相处。
“很高兴认识你们,我是May。”叶轻媚一一跟他们认识。
“唐老鸭,鼓手;宁宁,吉他手;冰块,电子琴。”寒路是主唱,这个毋庸置疑的。
认识完毕,开始排练新歌。
这首在看守所写出来的歌,对寒路来说意义非凡。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彷徨和忐忑,而夏千语,将光带给了他。
这首新歌,就叫做《光赎》,是寒路关于命运和救赎的反思,跟以往的情歌完全不一样,很有深度。
写歌的过程,寒路对许多事,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他甚至重新认识了自己。
“找到自己,才是人生的主旨。恭喜你!”
叶轻媚从不说教,但寒路意外的对她的话都能听得进去。
“这首歌也许不会爆,因为太难懂了。”寒路说。
“曲高自然和寡,你作为艺人有义务引领公众的思考和思想,这步是一定要迈出的,如果你只在乎销量,那你不是一名歌手,只是一名商人。”
“我当然不是为了钱而唱歌。”寒路反驳。
“我知道,你的歌,都很干净,他们把你保护的很好。”叶轻媚说。
他们,自然指的是席牧和方佩夫妻。
从小,寒路就没为生计发过愁。
做乐队很费钱,但是方佩无条件支持寒路,寒路自然也没吃过什么苦。
他吃到最多的苦,可能都来自夏千语了。
夏千语是他所有的青春,他写情歌写了太多,所以叶轻媚想让他转型,去看更广阔的世界。
而且,她虽然不反对寒路追夏千语,但很大概率,这个傻儿子是追不到人的。
无他,夏千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