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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沉溺(1 / 1)

城阳王府与云侯府皆收到入宫参宴的请柬,贵女需携带芙蓉金印以示身份。陆玥能入宫顿觉欢喜,自打父亲居府养老不闻朝事后,未得孝帝宣召他们连未央宫的墙皮都摸不着。

陆玥嚷着要去找姊妹商量进宫事宜,院中藤下休憩的老王爷问她找哪个姊妹。

“云侯府家的那个。”

老王爷直了直身子,探头说着:“你不是最讨厌她吗?回来至今一天要骂上四五回,怎的找她去商量呢?”

“因为我们现在是朋友。”

“怎么就是朋友了呢?”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城阳王眉眼欢笑,想是年纪越来越大,对于陆玥这个幼女越发疼爱,孩子的骄纵与他眼中不过是可爱怜人。若换做以前,他希望此生陆玥承欢膝下,自由自在,便是不嫁人一辈子守在府中也是好的,可眼下世事易变,他开始担忧所筑高墙能不能护住这个天真的孩子。

城阳王说:“人活一世啊,与其树敌不如竞争,若执意竞争不如寻求合作,同心者可异事,异心者未必不可同事。说到底呢,就是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陆玥当即反驳:“可是我们的仇人是陆九莹!她可不是一般的仇人!”

“那她害过你什么呢?”城阳王问她。

“害宗室丢了颜面,便是害我丢了颜面。”

“哎呦,颜面这个东西啊,还不如天上的一朵云,地上的一朵花,比起脸面,活下去才重要哟。”

陆玥知晓老父亲便是这般云淡风轻,事不关己的模样,她也不恼,唤来奴仆将钱匣子搬到父亲脚边,边数钱币边说道:“既然活着重要,当是活得恣意才对,阿父,既然我们城阳王府注定无法为大汉金戈铁马,咱父女俩就好生花钱,也算是为陛下所平的江山披肝露胆了。”

城阳王遥望天际,苍颜白发间一双眸子倒显清明:“阿玥说得也有道理呢。”

***

陆玥乘车前去云候府将柳文嫣接了出来,柳文嫣抱着魏后所赐的狸奴爱不释手,走几步便要亲亲狸奴的额头。二人前往长安西市,陆玥坐在马车中斜眼看她,想不明白惯爱舞刀弄剑的人怎会怜爱一个什么作用都没有的小畜生,关键畜生还掉毛,陆玥拍着裾裙,将那恼人的白毛一根一根往下捋。

柳文嫣说:“我给狸奴起了个名字,叫乐儿。”

陆玥瞪大眼睛,龇牙咧嘴地戳着畜生的脑袋说:“什么个东西,竟敢和本翁主叫一个名字?”

“同音不同字,这你都要抢?”

“我的名字叫了十七年,你给畜生起我的名字算是怎么回事?”

柳文嫣翻她白眼,捏着狸奴的爪子朝陆玥挥舞:“我们乐儿已经两岁半了,若按人的年岁来算,它比你还大,你得叫一声乐儿姊姊,再说了,乐儿是从宫中出来的,与旁的狸奴能一样吗?它可是皇后亲自喂养长大,尊贵得很呢,对吧乐儿姊姊?”

“你真是疯了。”陆玥又往角落挪了挪。

柳文嫣有了新宠心情格外好,她不与陆玥计较,说道要入宫给若世夫人贺寿,二人已经商量好送钗环,一个买金,一个买玉,良金美玉,既赞物又誉人。

“那个陆九莹会送什么呢?”柳文嫣问说。

“提她作甚,晦气。”

“我听闻圣上敕封她为安宁公主,我等再见她,只怕是要跪下行礼。”

“她想得美,本翁主不跪逆贼,你也不许跪。”陆玥彼时在挑钗环,她拾了个小金铃给狸奴,“我给你家乐儿买个铃铛,你就听我的。”

柳文嫣也颇倔强,不是个服软的性子,她道:“一个金铃铛就把我收买了,你当我云侯府没见过世面呢?”

陆玥摆弄着金铃铛突然说道:“你瞧,这像不像阿烈尊师发辫上的那个银色铃铛?”

柳文嫣伸手要夺,陆玥却又不给,后者颐指气使道:“你说,你见着陆九莹不会下跪,我就便宜给你。”

“我云侯府可不是软骨头!”

柳文嫣又问金饰老板还有没有一样的金铃铛,老板摇了摇头。陆玥一副得意洋洋之相,可算捉到柳文嫣的软肋,她故意逗弄说道:“西市离蛮夷邸不算远,你若将此物送给尊师,说不定尊师一喜欢就对你另眼相待呢?只要你发誓不跪逆贼,我便赠与你。”

柳文嫣被人拿捏心中不忿,可刚说不做软骨头,转瞬便三指朝天:“云侯府柳文嫣对天发誓,此生不跪逆贼与匈奴,若违此誓天诛地灭,不得其终。”

陆玥很满意,将金铃铛丢给她:“这还差不多。”

柳文嫣如愿以偿,拨弄着掌心的小金铃难掩欢喜。

***

蛮夷邸。

阿聿以将军出府的由头婉拒了柳文嫣的拜访,可柳文嫣不信,硬是等了又等。乌格倚身楼阙之上,不停地剥了胡桃壳往下扔,惹得柳文嫣十分愠恼。乌格言语孟浪,极具挑衅,柳文嫣毕竟是个女娘,光天化日之下不能与外邦男子多有纷争,临走时捡起地上的胡桃壳用随身弹弓一打,正中乌格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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