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嘿!朝阳,能不能小点声儿,你这样大声嚷嚷,搁这给我叫魂儿呢?”他们两人是多年的老邻居、老朋友、老同事了,彼此说话也比较随意。
多门抱怨了几句后,又重新闭上眼睛,继续打起了瞌睡。邓朝阳在一旁道:“醒了啊?醒了就跟我走一趟吧!”
多门闻言一惊:“怎么着?就让我跟你走一趟?”
邓朝阳嬉皮笑脸道:“我是说,让您跟我回家一趟,有好事儿,请您喝酒吃饭去不去?”
多门一脸的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又有什么事儿请我帮忙?先说好啊,我已经办理退休了,有什么案子啥的甭找我。”
邓朝阳轻蔑地扫了他一眼,不满地说道:“这么多年了,凭咱们俩的关系,你就这么不信任我?”
多门冷笑一声:“你自己个儿想想,要不是你小子祸祸的我,非拉着我去抓捕敌特分子,当年的我也不会差点嗝屁喽!”
邓朝阳一把拉起躺尸的多门,嘴里嚷嚷道:“废什么话呀,真请您饭,还有好酒。顺便介绍个朋友给您认识认识,走吧别让人家等急了。”
多门无奈起身,他是真不想在掺合郑朝阳的事儿,他胆小怕事儿,就想安安稳稳地渡过一辈子。
“嘚,嘚!别拖了,我去还不成吗?你让我穿上鞋的。”
等二人回了邓朝阳家,邓朝阳又是给他们进行一番介绍。
刘之野观察着多爷,只见他习惯性地佝偻着背,满头黑白相间的头发,腰带上插着一个大烟袋锅子。
他的忠厚老实模样,无论谁见到他都会留下深刻印象。
不了解他的人,还真可能被他的外表所蒙蔽。但是刘之野却了解他不像表面这么人畜无害,忠厚老实。
刘之野在打量多门,多门也在暗暗观察着他。
多爷为人圆滑,善于察言观色。在京城混了这么多年,看过来来往往不少人,多爷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他察觉到刘之野并非寻常之辈,其举止之间显露出不凡的气质。
当初在郝平川带人进入京城接应郑朝阳的时候,多爷就带着人设防,其实早就发现郝平川是个硬茬,因此放他们一马,一来知道要是打起来自己倒霉,二来也是希望相安无事。
若是没有这点眼力劲,多爷也不会一直平安无事到现在,这都是多年来为人处事攒下的经验。
还有给自己的老街坊解围,多爷说的话也有深意,知道现在局势是什么样子,可见多爷是个实得大体的人。
“多爷您好啊,我是刘之野,与邓朝阳大哥是同事。”刘之野主动与多门握握手自我介绍道。
多门赶紧地道:“领导好,我是多门,早年间在京城是个臭脚巡。解放后,蒙新政府不弃,留用几年。现在岁数大了,赋闲在家。”
邓朝阳拉着他俩一起坐下,解释道:“都坐下说吧,多爷,之野是我的新搭档,他是支队长,而我是政委。”他怕多门不明白刘之野的身份,怠慢了人家,便提醒了一句。
接着对刘之野说:“之野,多爷虽然以前是旧警察,但他为人正派,加入我们的队伍后屡立功勋。要不是因为他年纪大了,我们还真不舍得让他走。”这也是在提醒刘之野不要小觑了多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