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法庭上的老闭灯(1 / 2)

几天时间一晃而过..........

很快,就来到了老灯偷瓜案开庭的日子。

被告人,包括王福奎,王顺安,朱大山等人在内,共计24人,最小的一个,都有75周岁,最老的年纪甚至达到了88!

都是一群老态龙钟的老人。

不好好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非要跑出来作妖。

这就是典型的为老不尊,就是“坏人变老了”的经典例子。

他们本可以安安分分地老去,然后按照生命规律,体面走完这一生。

可非要在临老的时候,做这些恶心人的事儿。

现在可倒好

被送上法庭了。

要接受审判了。

还要被村子里和邻村的人指指点点,背后蛐蛐他们。

何苦来哉?

不过但凡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人,对这些老闭灯都没有半点同情。

就他们做的这些事儿,判十几二十年,那都是活该!

就该判,重判。

就该罚,重罚!

....................

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林北和张伟早早地便来到这里,刷了身份证,进入审判庭旁听席,要旁听这个案子。

张伟虽然说是赵栋梁他们一家的律师,但他的职责,是在法庭之外。

比如跟偷瓜老灯交涉,比如给警方施压让他们不要再和稀泥之类的。

法庭上的事儿,就不是张伟的职责范围了。

因为不管是盗窃罪,还是抢夺罪,又或者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些都是公诉案件。

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检察院的检察官担任公诉人,来对被告人进行起诉的。

没有原告。

自然也就没有原告律师。

不过赵栋梁一家人,会作为“附带民事原告”出庭,在公诉人那边。

他们出庭也并非为了偷瓜老灯的刑事犯罪,主要是为了争取民事赔偿。

毕竟他们又是偷,又是抢,又是破坏的

给赵栋梁一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不可能把人关进去就没事儿了。

这些损失,总得有人来承担。

换言之..........

这些老登,人,得进去,钱,还得赔。

....................

上午10点整。

公诉人,附带民事原告,被告人和辩方律师,都已经各自进入审判庭了。

公诉人还是上次毒死11只羊的那个案子里的公诉人。

也算是个老面孔了。

不过上次他是在对面,而这次,他的立场是在林北这边。

24个被告人,24个老闭灯,在法警的带领下一次走入审判庭。

这么多人,直接把被告人席位都挤满了,不少人根本站不上去,还得站在旁边。

法警给搬来了不少凳子让他们坐。

毕竟不管怎么说,都是老人,不少人腿脚都不好,什么风湿病,关节炎,老寒腿之类的。

站时间长了,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给坐个凳子,也省去一些麻烦。

至于被告律师,有十几个

这也在林北的预料之内。

同案多名被告,是不能用同一个律师给自己辩护的。

作为同案犯,他们在同一个犯罪行为里,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肯定有主导者,有跟从者。

有主犯,有从犯。

情节不一样,性质不一样。

若这些人的辩护人都是同一个律师,那你说,他怎么办才好?

都是自己的当事人,给这个争取,不给那个争取,合适么?

不光律师会为难,那些当事人多半也无法理解,哦,他给钱,我也给钱,凭啥最后他判得轻,我判得重?

此外,

这样一来,也可能会导致司法不公正的情况出现。

就拿这次的案子来说吧,

24个偷瓜老灯,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毫无疑问就是王福奎,再加上王顺安和朱大山,其他人其实基本都是被他们怂恿教唆的。

如果这些人的律师都是同一个人,那他站在王福奎的角度,就得尽量撇清自己主导身份,而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就要尽量把责任推给王福奎,说自己是被他蒙骗之类的。

这就很难。

所以,

才有了这么一个规定。

同案多名被告,不能用同一个辩护人。

必须得各自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这些律师的对手,除了公诉人之外,就是其他辩护人。

被告之间相互甩锅,自然就会互为对手。

所以王福奎等人都是各自找的律师。

不过,也有些头铁的,或者纯粹是没有法律常识的,又或者脑子拎不清的,压根儿就没有找律师。

当然,也可能他们没钱或者舍不得花钱。

反正确实有八九个老灯,没有找律师,他们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

或许在他们的心里,所谓的法庭辩论,法庭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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