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以通四方,利国利民,实为百年大计。
然工程浩大,非一人之力所能成,需集众民之智勇,共襄此举。
故特下此谕,令各府,县速行征召之事。
凡境内男子,年介十六至五十之间,体健力壮,品行端正者,皆应踊跃应募,为国效力。
彼等民夫,在工期间,工部将供给口粮,按日计酬,并设医馆以备不时之需,保其无后顾之忧。
各府,县官吏,当广开方便之门,遍谕百姓,使知朝廷之意,踊跃赴役。
报名之事,可至县衙办理,须验明正身,登记在册。
民夫入役,须遵朝廷之规,服从官员与工匠之指挥,勤勉工作,不得懈怠。
彼此间当和睦相处,共克时艰,以成此伟业。
朕深知,此举关乎国计民生,望各府,县官吏尽心竭力,不负朕望。
待工程告竣之日,朕必论功行赏,以彰其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