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一边顺势将手中的短矛投掷过去。
枪手看都不看就是一枪,手中的“活门”步枪已经用了不知道多少年,这支步枪摸得比自己的二弟还多,早已亲密如间合为一体,仅凭枪感就能熟练命中,此刻步枪化作死神的镰刀,一颗一颗地收割着对面的生命。
只是这间隔漫长的换弹时间根本压制不住疯狂的阿帕奇人,他们在山林中飞快地奔跑,“呜啦啦啦”的响声环绕在枪手四周。
在枪手的视线中,哪里都是穿着鹿皮裤子打着赤膊的男人。
咔嚓,又是一颗子弹添进弹仓,一阵青烟飞起,子弹擦着印第安人的皮裤飞向了旁边的大树。他急忙将击针活门扳起,弹壳本该跟着簧片一起飞出,但弹壳却卡在枪机里出不来。
妈的这破枪!枪手狠狠骂了两句,打算用刀子将软过头的铜弹壳抠出来。只是在他将活门扳起时,他发现活门的弹簧被他揪了下来。
枪手的表情立马变得蛋疼起来。这把活门手枪已经正式宣告退役。
陆军军需部的人应该狠狠下地狱!枪手又狠狠骂了起来。
这印第安人就像土里长出来似的,杀不完,根本杀不完。就短短几分钟,他所在的地方就好像被包围了。
真的是时候离开了,枪手告诫自己,他的东西不打算收拾了,把枪也扔掉,反正如今的步枪还不如一根木棍好用。
只要跑进眼前的树林,就还有活命的可能!
十步!五步!三步!一步!
枪手脸上露出狂喜,只要进了林子,凭借现在这些人的射击技术,根本没有人能打的中他。
他并不多说废话,只是一个劲地往前蹦着,最后一步!
枪手双脚腾空,就在进入林子的一刹那,一个身影鱼跃而出,在空中尽情舒展自己的身躯,在一个合适的角度合适的扭转中,灰脚酋长的飞斧从那人手中疾驰而出!
时间仿佛停滞一般,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在这柄飞斧身上。
枪手双脚落地,右脚立马往前一步探出,只是下一秒,他的右脚就从身体上脱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