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记者和女律师写成一个,既能精简剧情又能解约成本。第三个是缇娜人设太弱,没有记忆点,要丰富一下人物设定,不然就改电影名字。最后一个,是说服装问题,因为有赞助,所以必须穿赞助的衣服,但因为本地村民的设定,服装不太切合,这点必须要附和赞助要求,要改。
都是听着有点挑刺但确实有道理的意见。
顾问们的意见虽然不是必须采纳,但却是必须改进的,不能让顾问们再挑出类似的毛病。
所以蔡蔡只能和导演Droege商量。多格说拍摄问题这个只能实拍的时候再解决,成本肯定是要控制的,这部戏最大的成本就是爆破戏和蔡蔡的片酬,其他都好说。而爆破戏也拍了不少了,这部分成本可以压缩,问题不大。
角色重复和缇娜人设弱这些,黄韬认可,但多格觉得把大儿子去掉,优点是更加可以凸出缇娜死亡的悲惨,但剧情这部分就会单薄了,老人和大儿子可以形成一个对比,缇娜和大儿子更是一个很大的对比,所以还是保留下来最好。记者和女律师确实可以变成一个人,女律师伪装成记者,戏剧性冲突更强一些,这点完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