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乙不介意刘一夫暗中多贪多拿。
这是有很多原因的。
其一,有很多东西,张小乙和锦天是得物无所用,给他们也派不上用场。
比如敌人的尸骸,这些东西对刘一夫是很有价值的可利用资源,但对张小乙和锦天来说有个屁用啊。
二来他们这一行所得来的财物是不错。
但能不能换得高价这就不好说了。
像一开始,一万钱的货给了桃花息大娘子,他们最多分个一二千钱,这事上哪说理去?辛辛苦苦,累死累活,还要算上冒着的生命危险,我拿来的东西,一万钱只给我一千。钱,哦,两千钱,那我是不是要谢谢对方啊?
欺天啦!
简直是岂有此理。
只是这么撕破脸子也是没用的。
这种时候,就需要有一个人掌握货源,看情况发货。
刘一夫就做到了,他中途转投了锦氏,这才真正发了大财,成为吃肉的,还不是喝汤的。
不是刘一夫,像张小乙他们这样的,只会继续到处找财源。
还有一点,刘一夫不仅暗藏有私,甚至还莫名其妙的经营了他的一番产业。
原本他依靠自己的小产业就已经能够过好日子了,实现小康。
现在有了和白酒的配合,更是大赚特赚了起来。
可即便是如此,刘一夫已经到了功成名就时,他仍然没有选择退出。
他知道,张小乙这个团队,仍然是需要他的。
就冲这点,就够哥们。
让他私藏些,发点财,怎么了?
至于锦天,过命的交情。
像锦天这样一个沉于木讷之人,也就是跟张小乙在一起才混得开心。
不然,以他的低情商,在哪都混不到核心层的。
纵然武功高,也是一个倒霉的命。
像锦天这样的,武功高的人,江湖上有很多。
但大多到老到死一场空。
不是死在哪个街脚墙底,就是死哪座山洞桥下。
像个流民乞丐,死得一文不值。
所以,锦天和张小乙算是相互成全吧。
罗大人就很喜欢张小乙这样,有担当,能维持住的人。
要换了一个人,他都不屑搭理的。
“虽然你是张小乙,但当年的事,还有人想查么?”
“当年事很难说,上面其实是想查的,只是仍然差了一些证据,所以我此来就是为了这些证据。”
“证据,证据还少了?当年不提现在再说又有什么用?”
“当年朝廷是一时被人蒙蔽的,现在是真有人想翻这个案子。”
“谁?”
“公主。”
“公主,哪个公主?”
“六年前的那个。”
“……”
罗大人一下子哑了。
他放下锤子坐下来思考起来。
想了好一会大约是理出了头绪。
“原来是她呀,终于长大了,想给从前的事翻案了,不是,她区区一个小小的公主她凭什么翻案?”
“公主已经得到了大王的暗中支持。”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
罗大人有些吃惊。
罗王,发现了当年的秘密,所以准备翻旧案了?
“我之所来,皆为公主所请,公主的目的,就是拨乱反正,当年的旧案,它也是要拨正的乱。”
“也好……”
罗大人终于选择相信一把张小乙。
他慢慢细说起了当年的旧案。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当年。
月族和罗国关系紧张。
好在当时还没打起来。
在党青族,有一个少女回家任职。
这个少女名叫沈莲。
是一个普通的党青少女。
因资质出众,是以被大罗剑派选中,从小接受大罗剑派的洗礼教育。
艺成之后,按规定,她谋得了一个月关捕头的职位。
这个职位不高,毕竟也算是公家饭,而且只是一个过渡期,干两天,可能只需要几个月,就会升职到大城当捕头。
然后总捕,神捕,最后进万事司。
那时万事司还没现在这么强大。
但至少地位超然啊。
可在最初,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地方上的捕头,一个小巡捕而已。
正所谓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没有意义。
沈莲当然选择回家看看,秀一下她的官身。
沈莲的父亲是一个老学究,在党青族给人教书。虽然党青人穷,但也是要学一些字的,不然,一个人若是不识字,太容易被蒙骗了。党青人吃过这方面的亏很多,发了誓的,至少也是要识字。
科举什么的,党青人没想法。
根本不可能。
但识些字总是好的。
所以沈学究虽然没什么下地干活的力气,日子过得还不错。
他娶了一个党青美人,叫席氏的女子。
一共生下了三个孩子。
长女就是沈莲。
次女为沈芳。
还有一个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