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候听得不明就里,只好捡能说得上的回答道:“是的,草原上的外邦人瞳色发色都跟咱们中原人的不太一样,但大抵也都是茶色褐色多些,有的还带卷,但看多了就觉得大差不差了,那沈北陌的头发在异族人里不算稀罕,那种颜色一抓一大把,有那种极漂亮的金色头发的,那才算是罕见呢。”
贺霄原本也是觉得这种可能性小了些,现在想想仅仅也只是像罢了,再者光线不同也很能影响颜色变化,他笑自己怎么开始变得喜欢自欺欺人了,这么一点巧合也能生出这么些莫须有的杂乱情绪。
摆手道:“罢了,你退下吧。”
斥候刚一离开,副将秦朗就抓着只信鸽进来了,禀报道:“主子,有飞鸽传书到了。”
贺霄眼睛还有些顿涩感,展开后扫见里面的内容,登时整个人神态都变了,嘲笑着幸灾乐祸道:“焦头烂额。”
宋振东带的人还没开始从水路上进攻,倒有个天缅赶在前头当了马前卒。
李恪瞧他的神情,猜测道:“二爷,有好消息?”
贺霄笑着一声令下,“明日午时,正面进攻一线峡。”
灼灼烈日当头,一线峡外风声猎猎,这处峡口易守难攻,是南邵国最为坚实的一道天然屏障,这么多年的战火纷乱,不管多危险的境地,只要守住一线峡,守住大凤山,就都能够化险为夷。
但同样的,一旦这最后的天堑被攻破,在那之后,便是一片毫无招架之力的净土,就像被撬开了的蚌壳,只能沦为俎上鱼肉。
沈北陌站在坡上远远看着下面平缓向前移动的大军,身边跟着一个身形彪悍的草原壮汉,那是她打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也是神策军的前锋将军。
熊图鲁一口粗犷的草原话,叫着她草原上的名字问道:“赫露莎,你说这会是碰巧吗?”
“那这也太巧了些。”沈北陌神情阴鸷,凝视着那大军出击的阵仗,草原话的发音让她的声音听起来带了几分朦胧的神秘感,“天心湾是南邵腹地,消息没可能走露得这么快,必定有人在通风报信。”
熊图鲁眉毛一竖:“难道这些楚狗跟天缅是合起伙来的?”
“以楚的兵力,还看不上天缅那点本事。”沈北陌摇头否认,说出了最有可能的猜测:“或许他们原本就已经兵分两路了,大军在前面吸引视线,水路还有人准备偷袭。”
熊图鲁是个粗鲁人,怒声道:“狗杂碎,臭不要脸。”
“中原人有句话,叫兵不厌诈。”沈北陌说。
“听不懂,”熊图鲁扬着手臂道,“干死他们!”
从大凤山到天心湾,大军行进的速度不比快马,光一个来回都至少是八天时间,还不算支□□战需要耗费多久。
原本按沈北陌所想,楚军不可能那么快察觉到南邵的兵力分散,也就不会那么快发起总攻,她可以侧面游击拖延一番时间。
但现在显然是行不通了。
沈北陌盯着最前面领头的位置,即便看不见人也能知道,主将必然在那,“干死他们。”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相当的苦战。
神策军是最初她投军时候加入的队伍,那个时候的神策还是一群因主将过错而被雪藏查查山上的散兵,空有军旗与名号,从将到兵,都是极其散漫颓废,混吃等死。
最初沈北陌的那张脸没少给她带来麻烦,军营这种欺软怕硬拳头说话的地方,由其面对的是一群曾经见识过大风大浪又被拍回沙滩上的兵油子,那一批异族人新兵就她一个长得最像个娘儿们,比娘儿们还漂亮。
后来她天天跟人打架,服气的不服气的都给她打得不吭声了,再后来,碰上了天缅袭击七里庙,查查山作为最近的军营,休沐的沈北陌百里疾驰回来报信,但愿意跟她走的,除了草原上一起来的几个异族兄弟之外,就只有三十来个神策兵。
这也就是最早成型的神策魑字队,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累下了第一笔战功。
后来她的队伍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壮大,战损了许多兄弟,也又补充进来了更多新鲜的血液,沈北陌三个字成了游击奇袭的象征,她最擅长的就是小规模作战,队伍中带的全是骑兵,追求的就是极致的快准狠。
太阳升起又再落下,一线峡口的神策军一字排开,死守战线,无一人退缩。
南邵最锋利的刀,占着南邵最难攻陷的天堑,人数的差异在此刻并没能起到太明显的优势,要想强攻上去,必定要付出惨痛代价。
贺霄站在山坡上,远远眺望着峡口负隅顽抗的队伍,神情淡漠凉薄。
“传令下去。”居高临下的男人掌控着这场搏杀的生死大权,是否要血流成河强行镇压,全在他一念之间,“不必强攻,车轮战耗死他们,是人就会累,没有增援,我看能撑到几时。”
直到后来的很多年,神策军以千敌万死守一线峡的这场战役,也都还频繁出现在各大军营口口相传的比喻里。
有人说他们是占了天堑优势才能在两万大军逼境之下顽抗了整整五日之久,换成任何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都能做到。但只有参与过那场斗争的士兵们才知道,那五个日夜,峡口上排开的那条人肉防线有多坚固,不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