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雪中送炭来投资,后者明显就要高人一等,尤其是在面对港岛政府的时候。
当然,林昊真实的目的,其实是想要双国籍,享受接下来几年的人上人的福利。
说起来,当年与大嘤帝国进行港岛回归谈判时,由于某些原因,港岛人的英联邦国籍身份得以保留下来。
国内一直都是不承认双国籍的,即便等到回归之后也没有严查。
等到时候严查的时候,有必要的话,林昊可以直接放弃国外的身份,毕竟那时候外国身份的价值,远不如国内的身份。
至于开曼群岛这是必须的,那里可是避税天堂,除了开曼群岛还有百慕大,道安尔等等,都是避税天堂。
而林昊把公司开设在这里,可以减少税务的支出,毕竟林昊现在又不是在大陆,当然是能少缴税就少缴税。
林昊可不想给人打白工,大嘤帝国的羊毛不薅白不薅,并且这些东西是合法的。
想到身上全是现金,于是林昊再次说道:
“对了史蒂文,我需要两张银行卡,你帮忙一并办理了,海外离岸公司需要不记名瑞士银行卡和公司账户挂钩,香港公司挂钩的银行卡,用我的英文名字。”
“另外注册两家公司的时候,香江公司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直接收购一家,速度快一点价格好商量!”
“完全没问题!”史蒂文回答的很干脆,随后说道:
“现在我们来谈一下律师费的问题!”
史蒂文说出律师费,六万五千港币,包括帮林昊注册海外离岸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在瑞士银行开不记名银行卡、在汇丰银行开一张林昊英文名字的银行卡。
不过费用虽然贵是贵了点,但他们的服务很到位,林昊还是很痛快的交了钱。
接下来又确认了一些细节,比如林昊要给自己取个什么英文名字。
最后林昊给自己取名“约翰·威克·林”,lin是姓氏拼音,“约翰·威克”是牛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