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四章(2 / 2)

说什么?!”我拿着电话愣在原地,“为什么?!”

“我在职的时候还是五百字用一次,怎么现在不单止涨价了还按人头算了!”

奸商都不带这样涨价的!

“拜托,你现在身上还背着警告呢!”前同事语气中带着无奈,“你想想,部门里上一个背上警告的,现在用一次武器五千字,活生生把人逼成了用拳头肉搏的近战大师。”

“你这还算得上是最轻的了好吧?”

我顺着他的话想起了部门里那个自创《理科生怨念拳》的大兄弟——因为身为理科生,大学的时候没怎么写过论文,导致武器使用报告一千字都憋不出来所,所以选择不用武器。

“好吧。”我说。

“另外,老大让你好好看档案里的资料,他说你能不能恢复职位就看这些资料了。”前同事说。

我扒拉了一下纸张大小不一、新旧不一的厚厚一沓资料,战略性地后仰了一下,问他:“你确定吗?这么多?”

“不多。”他说,然后他那边背景嘈杂了一会。

喧嚣过后,他再次出声:“好好保养朝朝暮暮,我要出任务了,回聊。”

挂了电话之后,我把朝朝暮暮放回了箱子里,转而拿起了那一叠档案。

档案里是一些资料和证件,在过了一遍之后,我大概明白特案办那边想干什么了。

——

朝朝暮暮被我装进了和刀配套的单肩包里,单肩包的材料非常坚韧,这种布料也是研究部门里的稀有人才们搞出来的,说是半成功的魔法材料,防水防火。

单肩包被我放在了韦恩庄园门口的雨伞架上。

不是我不重视朝朝暮暮——别人的刀剑用的都是什么网球袋拍、大提琴袋装的,而朝朝暮暮却有单独的配套半魔法材料包包,它们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只是放在雨伞架上确实很方便拿。

今年来到哥谭,我出门的次数十只手指能够数得过来,但是我出门之后的出事概率然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我决定我以后出门都要带着朝朝和暮暮,以此来保障我在哥谭的人身安全。

要不是我没有持枪证,带把枪出门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放置好朝朝暮暮和档案袋里面的东西之后,我坐回了电脑前继续给我的期中论文水字数。

两千字的期中论文,在我的冥思苦想之下赶在晚饭前完成了,剩下两天用来润色,

作业完成之后,我就是无事一身轻的经典代表了。

离饭点还有半个小时,阿尔弗雷德也没有发消息或者敲门让我去吃晚饭,于是我心安理得地玩起了手机。

玩了两局三消游戏,清了游戏里的体力之后,我退出了游戏私聊了齐尔巴哈。

【滴滴。】我发消息,【报告一下你的货物目前情况。】

【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齐尔巴哈秒回了我,

【放个耳朵.jpg】我发了个表情包过去,【展开讲讲。】

【运过去—做实验—绿毛袭击研究员跑了—被抓回来—又跑了—又被抓了回来。】他发了简洁明了的关系图过来。

【过程呢?】我追问。

【听说研究员损失了好几个,还炸了两间实验室。】他说,【更多具体内容,请等我打入内部再说。】

【嗯?】我发了个疑惑的表情过去,【你还没打入内部的吗?】

【还需要两天。】他说,【两天后给你独家消息。】

【了解。】我发了个OK。

然后我又跟他天南地北地扯了一些其他话题聊。

小丑,哥谭所有的精神病罪犯脑子最有病的那个,平时和其他罪犯结伴搞事的时候经常反水,敌我不分全部一起杀。

我是真的没想明白是哪位这么勇敢敢雇佣齐尔巴哈过来抓人的。

怎么说呢,金主霸霸不愧是金主霸霸,就是有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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