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2)

林灿现在可谓身无分文。

刚毕业干派出所工资低,她干了一个多月,省吃俭用,再加上她赤手空拳和持刀歹徒搏斗得的一百块钱奖金,也不过将将攒下来三百块钱。

林灿一般不挑嘴。打小养在人家家里的孩子,问她什么都说好,长这么大了依旧是酸甜苦辣咸,喂到嘴里有哪个算哪个,极其地好养活,对食物唯一要求就是能下咽能吃饱。

林灿的养父母条件不大好,养父先前是干木匠的,体态肥硕,行动如风。后来掉下房梁缺了一条腿,便开着个早餐店,林灿就是在那个时候被收养的。养母有点耳聋,总误以为别人也和她一样听不见,所以会使劲抬高嗓门说话。不过她聋的并不严重,时而聋,时而又不聋。

只要说她某件事做错了,她便一个字也听不到,只要说她某件事做的好,她便全听见了。

两口子做早餐用料极实诚,心又软。常有些刷着无赖蹭吃蹭喝的老人和流浪汉来拿了东西就走,他们也照单全收。

像他们这种不知变通的异类,注定是会穷一辈子的。然而他们不愿做那坑蒙拐骗的事,就像庸医误人。

也因此,早餐铺摆了十来年,硬是没赚到什么钱。

这个家又小又破,但是把林灿养的很好。

到外地了上大学,林灿平日在学校里吃的最多的,就是一碗白粥配碟咸菜,有时候她不吃咸菜,叫食堂阿姨给她往白粥里浇一勺菜汤换换口味。食堂阿姨时时看不过去,晚上偷偷叫她留下,把窗口里还有些余温的剩菜打给她改善生活。

就这样,学业之余她四处奔波,天桥上面摆过摊,路边饭店刷过碗,巅峰时期同时干着三份兼职,得了工资一分不花统统存起来。四年下来,也算是小有积蓄——拼拼凑凑,也有一万出头呢!

她是有计划的。

她想要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

林灿来市局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桦林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说是买,其实也不准确。她挑了好久,终于下定决心买了个顶楼的老破小。

那房子挨着菜市场,旁边多住着些老人。楼道窄,每日上上下下有些不方便,再加上是顶楼,便也没什么人肯买。只是林灿年轻,体力也好,便也不怕这麻烦事。房子采光倒是好,卧室有一扇对着楼下街道的窗,正对着客厅还开了一扇,阳光洒进屋子里暖洋洋的。

老房东听说林灿要买倒是高兴,六十来平的三居室,带着些能用的家具一并便宜卖给了她。

一老沙发,一茶几,一折叠餐桌还有一光秃秃只有床垫子的硬板床,那衣柜不好搬,也送了她。

老房东告诉她,出了楼道,有个小楼梯通着屋顶的那个小平台,那里种了些花花草草小土豆子小青椒,也一并送给她。

林灿感觉自己占了大便宜,毕竟这房子虽然楼层高还小,环境也嘈杂,但是暖气热乎,街坊人也好,她自己住,可比那宿舍下铺和她小时候住的没有窗户的杂物间好多了。

林灿为了水电煤气缴费的事焦头烂额——前任房东压根没告诉她这玩意在哪交,还是住在楼下的大婶热情,听说来了个新住户,让她到自己家蹭饭,又顺手领着她去交了水电费和电暖费杂七杂八的。看到林灿家的墙皮秃得一块一块的,又是大婶带了自己一帮姐妹找了几个会刷漆的大爷替着她张罗许久,这才让她那新居没太难看。

期间,大婶又带着她去置办冬装,买了些锅碗瓢盆、毛巾牙刷等日常用品。

“我跟你说啊小林,你刚来桦林时间不长,千万别像那些外地的去中央大道那块买东西,又贵又破,妈呀老弟,喃这棉服不能再便宜点儿了啊?”大婶一边快速翻看着摊位上的衣服,一边不停讲着价,“你要买,就像今天似的,你来这儿,来后厂街。就在咱家那个菜市场后头过了那片厂房就是,真不能便宜啦?你这样,人小姑娘是警察,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也得为警察,你给打个折!”

老板倚着门框嗑瓜子:“这小闺女嫩生生的也不像啊。”

“咋地?还得让人家把警徽刻脑门上呗?你说不像就不像,看不起人家面嫩年纪轻啊?”

就这样,在大婶的一番唇枪舌战下,林灿全身都给买齐活了。大婶用满意的眼神把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林灿打量一番,感叹自己砍价功力不减当年。

为了感谢大婶,林灿特意买了瓶新酱油,就地取材,拿着前任房东在阳台上种的蔬菜做了一大桌子菜。她做的好的,多是家常小炒,土豆丝、炖豆角,唯一一个肉菜是青椒炒肉,半斤猪肉切了丝,刀工火候和枪法一样稳。

“哎呀妈!小林你在市局工作呀!这不巧了吗这不是!”于婶子一拍大腿,“我那表姐于秀芳家那个儿,也在你们市局!”

“是叫李群的那个小伙子吧?哎呀妈长得那个俊啊,浓眉大眼的。”王婶子嗑着随身携带的瓜子把话头接了过来。

“对!小林,你ins他不?等哪天我碰着他,也让他照顾照顾你。”

林灿点点头,乖巧地笑:“我们俩都是刑警队的。李群哥平常挺照顾我的,这次我们出任务也是他带着我。”

“诶呦你说这大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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