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策住的地方,还有两块地,就茅屋后面,土质不错,就是杂草有些多。
于是过完年,百里策便开始锄地,中华民族刻在骨子里的种菜天赋绝对不能丢。
每天不用多,累了就歇歇,能坚持就多干点儿。
锄完烧杂草肥地,给狗儿子们把窝扩得再宽一些,并多弄几个狗窝,毕竟孩子们大了,也还是要有自己的房子。
等着再暖和一些,她就把种子泡了种下,届时再种点瓜果蔬菜,收成不用多好,够她一个人吃就行。
肉蛋的话......
“咯,咯咯......”
百里策依次抓出鸡笼里的母鸡摸了摸,觉得今天应该能捡到两个鸡蛋。
然后鸡蛋壳、鸡粪、剩饭剩菜等等都可以倒进茅坑里或者晒干、混合发酵什么的,应该是比较好的肥料。
至于这鸡嘛,自然是她来得时候买的成年鸡。
她没经验,也不能经常去城镇上,若买小鸡仔,生病了她也不懂,死了又怪可惜的,养成年鸡的话就要方便很多。
六只母鸡加一只斗志昂扬还会打鸣的大公鸡,偶尔再带着狗子们去钓个鱼,完全可以满足机体对肉类的摄入需求。
毕竟打猎什么的肯定不可能,山里也充满了危险,什么山菌野菜她也是会吃不会认,万一一不小心中毒了或者被毒蛇毒虫咬了,死了都没人知道。
不过在附近山上弄个简单的陷阱,抓几只兔子来吃,她还是会的。
她存的粮油,也还能吃好几个月,地窖里的蔬菜虽然不怎么新鲜,但吃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衣服啥的,目前也够穿,何况她还在学着做衣裳。
所谓衣服嘛,不就是简单的裁剪缝合吗?
又什么难的......
几天之后。
好吧,确实挺难的。
毫无做衣天赋的百里策,把做坏了的布全给狗子们垫窝了。
不要做逞强的事,这是一种豁达。
同时,随着狗子们的长大,她开始砍竹子、捡石头、调米糊来加固加高围墙,并给狗子们挨个配上五彩缤纷的狗绳。
她虽然觉得一个人住,不多养几只狗不安全,但开春之后,进山的人就多了,她不能让过路的行人被狗咬伤。
但后来,百里策又发现狗子太多,她快养不活了,于是就把其中五只送给了城镇上的农庄。
农庄上的狗都是用来看家护院的,除非是狗子自己病死了,否则一般都不会被吃狗肉。
因而她也不用担心狗子去了过得不好。
剩下两条,就她自己养着,平日里有点什么也能跟她预个警。
“来福,你说这个李子什么时候可以吃?”百里策和两只狗一起蹲在刚挂果的李子树下,一脸没吃过果子的馋样。
“......”不会说话,但眉清目秀的狗子表示沉默。
百里策抱过左边的狗头,“富贵你说。”
“......”富贵呜咽着趴地上,两只耳朵委屈地动了动。
百里策拍了拍它的狗头,使劲柔它,“你真没用,居然都不会说话......”
右边的来福放在前爪上的头偏了偏,画上去的柳叶眉,看起来秀气得十分忧伤。
这个主人多少有点无理取闹了。
“唉......”百里策就地而坐,长吁短叹,一边一个狗头,手感十分不错,就是感觉缺点什么。
比如螃蟹大虾,梨花糕,红烧肉,羊肉汤,糖人,套圈......以及逛街的快乐,听说书的趣味。
但一想到,她易容的材料不够了,一上街就会增加暴露的风险,她又觉得可以再在山里多待一段时间了。
京城,皇家落银湖。
百里长山失踪的事,已经过去了半年,但还是半个随行杀手和近侍都没找到。
百里茗几乎可以确定,她的六叔已经不在人世。
飘飘荡荡的船上,陆缄所执白棋已经领先了一大截,“你六叔有没有武功,朕倒是不知,只是这天下第一杀手之名,昔年确实令人闻风丧胆。”
“但从现在的结果来看,似乎还不够人家塞牙缝。”
虽说百里长山是她请去的,但百里茗并不觉得这样说有什么不妥,也没有任何难过。
“也不能这样说,你六叔本来是可以逃走的,但他选择再次出手试探,甚至赔上了自己性命,落了个尸骨无存的地步,不就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与王青衍的差距有多大吗?”
百里茗嘴角略勾,眼底有讥笑之意,“所以陛下,可还要在王家主回京路上设伏?”
“呵,三个月前就让他们回来了”陆缄又何尝不自嘲呢。
“谁又不是呢。”
百里茗不仅让监视的人都撤了,还告诉所有探子如果被王青衍找上门,就好好回答他的问题,若有需要,替他联系百里策也是可以的。
至于联不联系得上,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看着现有的大好局势,陆缄却不再围杀黑子,“大小姐还真是沉得住气,朕还以为你起码会为女公子难过一下。”
百里茗也守着黑子当下的地盘,只在陆缄能接受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