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迪朱迪,当心她身上的虱子!”
“阿尔瓦雷兹是个穷光蛋,连爸妈都买不起!哈哈哈!”
……
“阿尔瓦雷兹,你看见我的洋娃娃了吗?”
小朱迪摇了摇头,小声说道:“没有,不过我们可以一起找。”
“不要,我才不要阿尔瓦雷兹帮我找洋娃娃。”小珍妮把头一扬,神态高傲,“阿尔瓦雷兹是个穷光蛋,我爸妈不让我和穷光蛋一起玩。”
小朱迪定定地看着珍妮·查普曼。
小珍妮多漂亮呀。她穿着缝制着白蕾丝的羊毛衫,下半身是漂亮的百褶裙,鞋子一看就非常结实,怎么走也不会掉;而她穿着外祖母的旧鞋,鞋头已经开裂,走路时必须蜷缩着脚趾头,才不会露出红肿的脚掌。
周围人却嘲笑她是个跛子。
“阿尔瓦雷兹是个跛子!走路跟乌龟似的慢腾腾!”
小朱迪也希望自己能像小珍妮一样走得轻快而敏捷。
她经常蹲在旧汽车的后面,一边把玩着二十年前就已经淘汰的、歌舞伎区垃圾堆都不一定能翻出来的超梦设备,一边看着小珍妮和她的小伙伴们玩捉迷藏。她喜欢珍妮穿那双棕黄色的牛皮鞋,在沙尘色的雾霾里蹦蹦跳跳。因为害怕珍妮注意到她的眼神,她特意留长了一边的刘海,眼睛藏在头发后面,偷偷地、痴痴地望着她。
终于,就在前天,她下定决心要跟小珍妮说话。
她不知道怎么搭讪,只好藏起了小珍妮最爱的洋娃娃。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能藏太久,别让小珍妮着急。她同意和你一起找娃娃后,就把娃娃还给她。”
谁知,小珍妮十分冷酷地拒绝了她。
小朱迪愣了愣,咬着嘴唇低下头,却看见自己的鞋头彻底开裂了,露出一只丑陋的脚趾头。有那么一瞬间,羞耻与怒意不受控制地冲上头脑,她攥紧拳头,脱口而出:“我是穷光蛋,那你就是窝囊废,只有窝囊废才玩洋娃娃!”
那天以后,小珍妮再也没跟她说过话。
她也没有把洋娃娃还回去。
后来还发生了什么?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慢慢变成一个中性、漂亮、高挑的女孩,不再迷恋珍妮·查普曼,也不再像小时候一样受周围人排挤;相反,他们都很喜欢她,因为她肢体修长,手臂和大腿肌肉结实,是打旱冰球的好手。
再后来,珍妮嫁人了,村庄也没了。
说起来,两年前,她曾在宪章街偶遇过珍妮。珍妮还是那么漂亮,换了个肤色黝黑的新脸板,嘴唇很厚,涂着黄金色的唇膏。她的丈夫戴着虎爪帮的头盔,正在帮虎爪帮运输货物;珍妮一边抽烟,一边替他望风。
朱迪看着珍妮,也情不自禁地点着了一支烟。穿着棕黄色牛皮鞋的小仙女消失了。她记忆里漂亮、可爱、爱玩洋娃娃的小珍妮,变成了夜之城最庸俗也是最常见的女孩。
这时,珍妮注意到了她的眼神,恶声恶气地说道:“看什么看,滚远点儿!”说着,她用两片金色嘴唇咬住香烟,狠狠打了她丈夫一巴掌,“还有你,动作快点儿。这事得早点办完,不能磨磨唧唧的。老娘可不想惹麻烦。”
那天以后,她再也没有梦见过珍妮,转而暗恋上另一个女人,前田舞子。
前田舞子是一个瘦削、冷漠、相当性感的女人,她并不漂亮,至少不是大众认可的那种漂亮,却有一种叫人难以招架的气质;她有着黄褐色的皮肤、细长的眼睛、丰满的嘴唇,颧骨高耸,喜欢涂蓝黑色的唇膏,看上去刻薄而精明。朱迪十分欣赏舞子精明的样子,她希望云顶的女孩都精明一点儿。精明代表不会或很难吃亏。
谁能想到,她们分开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舞子过于精明。
……
朱迪最后一个爱上的人,是V。
当时,V走进丽姿姐妹找艾芙琳。她穿着廉价的衬衫和短裤,手臂上却装置着昂贵而锋利的螳螂刀。她在吧台坐下,眼神冷淡地扫视周围人,不经意间露出掌心上错综复杂的电线,那是弹道协同处理器,雇佣兵身上最常见、也是最便宜的义体。
真有意思。明明有钱买螳螂刀,却还在用集成伺服马达系统的协同处理器。
朱迪忍不住仔细打量这个女人。作为雇佣兵来说,她的相貌有点过于艳丽,头发、眉毛和睫毛黑榴石一般幽黑而充满光泽,将她深绿色的眼睛衬托成了浅色。她的皮肤是蜜褐色,在吧台黯淡的灯光下泛着冰冷的蓝光,朱迪一看就知道她的皮肤植入了防火涂层;眼睛是歧路司义眼,高级货,因此眼白比普通人更干净一些,没有血丝。
这是一个浑身上下都能作为武器的女人。
冷艳,美丽,危险。
她似乎不喜欢寒暄,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我找艾芙琳。”
那是她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刚开始,朱迪对V十分警惕,没有好感。她不喜欢跟雇佣兵来往——雇佣兵大多都不分善恶,没有道德,是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事实上,V也的确是一个杀人机器,她擅长用武.士.刀和螳螂刀,身手比发狂的赛博精神病还要敏捷,出手从不留活口;哪怕用最便宜的左轮手.枪,也是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