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陈柚写信的时候,李丽芳不由想起了杨可琳。
杨可琳的人生充满了幸运,她在兵团当知青的时候,是兵团知青最光荣的时刻,而她离开兵团后兵团也因为撤走现役士兵变得真正意义上的农场。
高考恢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个时候李丽芳虽然也报名了但是她连初选都没有过,没有得到考试的资格。因为想要参加高考的人数太大,在高考之前还有一个初试,通过的人才能够踏入高考的考场。
李丽芳的失落十分有限,虽然参加了初试,也抱着对未来的美好期望,但是她心里头清楚自己高考上榜的概率不是很大,她到底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又有这样多年没有学习过,她若是能够考上,凭借的不是实力而是不知道哪个祖宗卖通了道,但是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要做一个无神论者,所以她清楚自己是没有机会的。
尘埃落定,李丽芳一颗漂浮的心也安定下来。若是能够通过考试她自然是想要走向更广阔充盈的未来,只是事实摆在她的面前,已经不允许她的躲避,与陈柚同年的她今年已经二十三岁,而在气象站稳定的生活也没有调走的门路,回沪像一个飘渺的梦。
对于回到沪市的陈柚,李丽芳是羡慕的。为了能够回沪这些年李丽芳都没有发展一段感情,这里是异乡而不是她的根,工作后经济上能够独立的李丽芳依旧依恋沪市的那个家。她期待能够回到父母身边,期待着回到从小长大的地方。
她羡慕的不仅仅是陈柚一个人,只要是回城的知青都是令李丽芳羡慕的。
在这个小县城里,李丽芳没有找到归属感,在这里她感受到无比孤独。一颗心游离在外,她想她不属于这里,可是又别无去处。
家还在那里,就在那里,我却只能够暂时停留。
招工前她能一回家就待两个月,工作后就成了一颗螺丝,在这个位置上日复一日,明明没有多大多了不得的事,她却没有离开的办法,回家的日子总是那样短暂。跟她一般年纪的陈柚是高中毕业生,当时陈柚是井塘大队里最有文化的人,李丽芳想着陈柚应该是得到高考报名机会的。
她在信里鼓励道,我相信你是能够金榜题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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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宝兰六十大寿的时候,陈柚作为孙媳妇是上门的。
陆子牧家里的条件比陈柚一直认为的还要好,最初的时候陈柚就晓得陆子牧家里头的条件不差的,却没想到对方跟自己之间的差距这样大。
作为寿星,六十岁的何宝兰只有四五十岁的模样,而陈柚名义上的婆婆更是年轻得过分,这一回不是对方保养得好,而是公公的二婚妻子,只比陆子牧大了四岁,比陈柚也只就大了五岁。
看着陈柚的手,宋樱惊讶道:好粗糙。
纵然是下过乡在纺织厂当过女工,跟工厂的女工比起来,陈柚的手也称不上粗糙两个字,甚至有人夸陈柚的手的是天生好看,一瞧就不是吃苦的命。天生的确实占一部分,另外陈柚也经常为自己的手做保养,因为太多人说手是能够看出命的,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
但是当宋樱说出这样的话来,陈柚连反驳都显得多余,宋樱有一双没有劳作过的手,她没有下过地更没有在车间里一次一次的被丝线割破皮,她连指甲都专门上了一层油,她的指甲看上去是粉白色的。
肩上围着一件雪白的貂,头发是大波浪的卷度,整个人充满了时髦度。
陈柚以为自己见到了民国时期的电影明星。
她跟旁人几乎不在一个时代,自成一个氛围。巨大的差距,根本没有令陈柚产生什么自卑感,陈柚没有将对方列在自己要相较的人物里。
宋樱无意的惊讶,令陈柚慌乱得想要收回自己的手,藏起来。她站在宋樱面前,突然就开始紧张。宋樱是那样落落大方,越是那般越令陈柚发觉自己的局促。
宋樱轻轻捂住嘴又松开,她的惊讶不是假的,便宜儿子竟然找到了个土冒对象。就像是在奢侈品柜子里看见了水晶凉鞋,好掉价。
找了一个这样一个贤妻良母的对象,反派角色的时髦度直线降低。
在那本文里,可没有说大反派早婚了。
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不会跟自己一样是穿书吧?
大反派虽然对原身不太友好,但是确实是一个充满时髦度的角色,桀骜不驯的性子,性格阴翳对待那些穿书女来说可是大好的救赎剧本,表面温润公子实际睚眦必报更是充满了反差萌,更别提那张女娲毕设作品的脸,要不是宋樱成了大反派的后妈,她都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起色心。
宋樱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害怕陆子牧,她穿过来的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发生,陆子牧尚未黑化,只是一个处在叛逆期的少年。
按照故事的轨迹,陆子牧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有成婚的。宋樱知道自己的出现,会形成蝴蝶效应,但是便宜儿子凭空冒出来一个妻子这件事,依旧令宋樱觉得震惊。
这个世界实在有点疯狂——
大反派英年早婚、岁月静好了。
宋樱忍住内心的波澜:“你就是子牧的妻子,我以前就好奇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只会红着脸,现在好了我都不需要问他喜欢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