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凝神,拳头紧捏,双眼闭合,因着今日一天之内几次使用这技能,再加上难度颇大,不过一会儿,额头便渗出汗珠。
路詹紧张的站在一边,时不时左右环顾。
好在这宅子所在的位置有些偏僻,并无什么行人,而他们又是在角落的枣树旁,不大引人注目。
在宋瑾的控制下,匕首游走在泥土中,直奔安国公府那些金山。
一旦和黄金汇合,匕首立刻原路返回,金山下的黄金,便有一部分被匕首吸引着跟着在底下钻洞。
若是此刻有人掘开地面,一定会被眼前的景象惊呆。
一把匕首带着一串金子,钻泥破土。
……
足足耗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是大功告成。
黄金留在院子地面下,匕首又原路钻出。
宋瑾弯腰,将匕首捡了装起,“走,我们去找大皇子去。”
若说方才往京兆尹府邸吸引金子,路詹勉强能理顺思路。
基本就是宋瑾先将匕首固定到安国公府院里,等宋瑾去了京兆尹院里,在让匕首以宋瑾为目标,将金子吸引过去。
可现在……
宋瑾并未事先将匕首送到安国公府那里,难道那匕首一回生二回熟,自己找路去了?
路詹百思不得其解,又好奇的要紧,便朝宋瑾发问,“宋大小姐,您如何做到的?这太神奇了。”
“匕首引了一次金子,它记住那金子的味道。”宋瑾轻飘飘的解释。
路詹……
宋大小姐能闻土识金观山断银,难道她的匕首也行?
算了,高人的世界,他是真的不懂了。
就在路詹逼着自己收起好奇心的一瞬,听得宋瑾兀自呢喃,“我现在还不能很游刃有余的掌握这个技能,若是掌握的好,今日也用不了这么些时间,以后得多多练习才好。”
路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