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安利(2 / 2)

的人哪,还以为跟的是个不出名的明星,结果是女二号!

紫羽:;我刚刚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李忆之,长得那么漂亮,我也可以要签名吗?

花儿:;紫羽你都不追星你为啥想要?

紫羽:;讲实话的话,是想等李忆之大火后卖钱。

苗苗:;……

紫玉:;我不卖钱,我就想收藏,毕竟是我姐妹的第一个明星老板,一切都是为了姐妹!

紫羽:;……

花儿:;……

好冠冕堂皇的理由。

于苗苗:好清新脱俗的马屁。

小仙女:;!

小仙女:;我错过了什么!你居然是李忆之的助理!

小仙女:;我的天,劳资就是芝士,求签名照,求报大腿!

于苗苗是真的没想到宿舍的姐妹群里,还潜藏了一位自己老板的粉丝。

本来是她应该向姐妹们各种安利自家老板的优点,结果被这位狂热粉丝抢了先。

不仅如此,狂热粉丝还向她各种打听自家爱豆的喜好,事无巨细,就差问爱豆的小裤裤是什么颜色的了。

弄的于苗苗开始思考,暴露了自家老板的做法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愁眉苦脸的干嘛呢?刚结束一场拍摄的李忆之问于苗苗。

;之之姐,我跟我朋友说了我的老板是你了。于苗苗把手里的热水袋递给李忆之。

;说了就说了呗。李忆之接过热水袋抱在怀里。

;她们想问你要签名。

;签名可以啊,有空的时候随时可以签。

;其中一个是你的粉丝,跟我各种打听你的喜好呢。

;能说的就说,不能说的就……李忆之抬起头看着于苗苗:;不能说的你就懂的。

一开始应聘工作的时候,就签了保密协议,作为助理,自家艺人的很多事情是不能随便透露出去的。

李忆之说的这话,其实也是变相的在提醒于苗苗,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

;嗯,这个我知道。于苗苗点了点头,入职的时候签的协议她没有忘,也知道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她都懂的。

况且之之姐人这么好,对自己也这么好。

;知道就好了,唔,这个天气还是好冷啊。李忆之抱着热水袋缩了缩身子。

;那要不要把羽绒服穿上?

;算了,等会儿又要开拍,一穿一脱的容易弄乱造型。

李忆之话刚落音,就有工作人员过来对她说:;忆之姐,我们要开始下一场拍摄了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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