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十二岁,听书,是我耽误了你。”
听书只是死死地钻在他怀里,认认真真地抱着他,那是这孩子两年来第一次放开了找他撒娇:“你抱抱我,你抱抱我,公子。你说我活了十二年,可是在听书心里,听书只活了两年,自公子捡走我之时开始,自今日结束。我觉得这样很好。”
每多说一个字,血就多喷溅出来一点,染透他银白的长发。
字字句句,肝肠寸断。
他低头写:“冰蜉蝣一族,成长时必历骨痛,旧骨断裂,新骨长成,要及时剔除碎骨,否则骨肉变形,日后每走一步,如走刀锋。”
“仙洲百里一家为名门望族,日后百里一脉将与晴王一脉冲突决裂,战火四起。三年内不要牵扯其中,就说自己骨痛,要找个偏僻地方静养。我已经替你物色好了人选,你的本家二伯,一位退隐的仙师。他不涉朝政,家门平安,你过去,只说是步苍穹的徒孙,师从焚字辈返魂香主。”
上辈子,听书死后,百里鸿洲直接跟晴王翻了脸,两家就此势同水火。日后必定会战火四起,宁时亭只能竭尽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去替听书安排今后的路,将他送去家人身边。
至少百里鸿洲应该很看重这个弟弟,否则当年也不会提刀来晴王府上,要他偿还听书一条命。
他在信中藏了一点私心。
听书总是吃醋,吃完顾听霜的醋后,又来吃他徒弟的醋。
宁时亭写到这里,也有些无奈,还有点好笑,到底还是给他按了个“徒弟”的名字,指望这小孩看见后能开心。
后边再写,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了。
宁时亭看了几遍后,折好了放进锦囊中。
下人说:“我们替公子您转交给百里小公子吧。”
宁时亭说:“别打扰他了,让青鸟送过去吧。”
青鸟翩然而至,叼起锦囊飞上了空中,往东边飞去。
然而还没有飞到一半,灵山山顶巡守的金脊背狼就已经看见了这边的动静。它踏云扶风而来,以凡人不可想见的速度转瞬扑到了青鸟面前,将它活活咬了下来,坠向地面。
他们是顾听霜的爪牙,一切有关晴王府的消息,它们都会替顾听霜留意、探听。
这封信送到顾听霜手上的时候,他有点诧异:“那鲛人写给谁的?”
小狼听完院外飞鸟的诉说,嗷嗷呜呜地告诉他,是宁时亭为某个将要离开的人写的。
染了青鸟血的信纸有些揉皱了,破开一角。他眼尖,直接看见了“将与晴王一脉决裂”几个字,于是干脆撕碎了外封,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这封信是宁时亭的风格,写得很收敛,仿佛要他说一句舍不得,说一个珍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然而字字句句,都在为听书规划后路。
“他知道百里家会和我爹决裂么?”顾听霜皱起眉,“百里一氏时代名将,也早就被仙帝忌惮已久,怎么说都是他和我爹结盟的可能性大吧。”
小狼不会说话,只是崇拜地仰头看他,尾巴甩来甩去。
顾听霜思索了一会儿。
他又想起今天下午在宁时亭记忆中看见的片段。
听书这个小孩会死吗?
还是说,他看见的只是宁时亭梦魇的一部分,并非真实存在的过往或者未来?
他从不猜测人心,他只是直接探知。宁时亭这个人有种种不合理之处,他的情绪变化也表示着,他对梦魇中的一切都深信不疑。
这个人要么是个彻底的疯子,要么身怀绝智,是唯一清醒的人。
种种迹象,疑点重重。
良久,他将信件丢回去:“装好了重新送过去。那鲛人以后往外寄的信,都先拿过来让我过目。”
小狼过来叼走信件之前,他捏着纸张,突然又往回收了收。
低头看了一眼。
那样珍重的,那样小心谨慎的口吻。
也不知道是可怜还是可悲。
“送过去吧。”
他松开了手。
第二天,百里鸿洲派来的人如约而至。
他们只接人,大军要明天才能到。据说是百里大将军急着要将亲弟弟接回去,所以提前派了斥候过来要人。
晴王府上所有的人都起了个大早,天还是青灰色的,就有仪仗送听书出府。按的是恩人的规格,声势浩大,郑重而隆重。
那天宁时亭回府,也是一样的天空,青灰色,雾蒙蒙地仿佛要压在人的头顶。
天空慢慢地开始飘起一些小雨,宁时亭穿着待客送客的衣服,坐在抬辇上。
还是红衣,珠玉坠额,只是这一次不会再有一个十二岁的小童替他撑伞,踮脚请他下车。
按规矩是送出府就行了,他们再跟,也不是这个礼节。
宁时亭撩开帘子,看着载着听书的仙鹤车驾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街边拐角。
自始至终,听书都没有过来跟他说话,也没有再让他看上一眼。
送完人,宁时亭自己拿了一把伞,对身边人说:“都散了吧,我一个人走走。”
周围人都退下了。
宁时亭撑着伞,下意识地摸了摸袖口——以前听书总是会捉弄他,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