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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洲八千零一界,宁时亭十七岁。
晴王府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细雨微风,仙童排成两列等在院前,人人手里都撑着一把纸伞,为进府的人撑出一条干爽的路来。
“都仔细点,公子不喜欢别人碰他。洗漱用具、里外出行,都要用专用的器具;王爷也说了,公子是恩公,以后在府里掌事的。懂了吗?”
说话的是个小仙童。
男孩子,皮肤白润,长得很秀气。一身墨绿色的仙袍裹得层层叠叠,一丝不苟,就和他这个人一样。年龄小,却透出一种带着稚气的一丝不苟来,动辄还会瞪圆眼睛瞪人家。
告诫过家仆之后,听书才从袖子里掏出一方银丝手帕,叠成长方块儿,郑重地搭在手边。
“公子下车吧,外面冷,还在下雨,您小心地滑。”
帘子被撩开,宁时亭隔着一方巾帕,伸手握住听书指尖。
听书才十二岁,身量也算不上很高,要踮脚才能托住他的手。宁时亭就微微俯身,迁就着他,一起下了车。
天青画白底的伞罩上头顶,听书仰脸看过去。
十七岁的年轻人一身繁复华丽的红衣,初秋的天气里,还带着披风,畏寒似的。
这颜色鲜,更衬得他皮肤白。
金冠和珠玉坠成薄网,挡住宁时亭一半侧脸,他抬眼只能看见他的下颌,白皙精巧,好看得不像真人。
小雨中雾气重,天也快暗了。
名为听书的小仙童努力去看,也只能看见珠玉纱罩之下的那双眼睛,淡而温柔,垂眼看过来,影影绰绰的。高冠之后的银发散落下来,带着非常浅的蓝。
“回房吗,公子?”听书问他,“王爷说,一切都按王妃嫁进来的规格办。但是王爷突然要上战场,世子腿脚不便,送亲、迎亲都要委屈您。但是听书在这里,必不叫您受委屈。”
那双眼睛弯起来,宁时亭在笑。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听书说:“不会和以前一样拖公子后腿的。若不是公子您在战场上捡回我,我也没有办法在今日见到公子,也没有机会服侍公子了。”
小娃娃严肃地举高伞,尽力为他撑着。
宁时亭伸手接过伞,另一只手仍然隔着银帕握着他的手,说:“走吧,先不回去,我们四处转转。”
“今天是公子大喜的日子,公子不想先去婚房么?”
听书问他,又想了想,给他找了一个理由,“好吧,王爷现在不在,婚房去不去也不是很要紧的事情。公子应该多走走,你身体不好的,我先带您熟悉一下王府,以后所有人都要听公子的。”
众人屏退,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一高一矮,不像主仆,反而像一对兄弟。
听书走在他身边,叭叭地跟他介绍:“这儿好大的,我来了两个月还没摸清楚,公子,您身体差,南苑后边的猎山就别去了,那里头有七座仙山,什么飞禽走兽都有,您又不会仙法……”
宁时亭安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听书说得口干了,暂停下来,跑去池塘边掬水喝。
身后人轻轻说:“听书,找人把我的东西搬到东边书房里去吧。”
听书回头,看见宁时亭手执白伞,微微仰头看着青色的天幕。
雨伞挡不住细碎、密集的雨雾,薄薄的一层水珠覆盖了他的头发。轻薄的一层白雾坠在发间,让人想要伸手拂去。
“公子喜欢看书,想住在书房边,当然可以。可是王爷说了,府上人不能再礼遇上怠慢您,头一夜至少得去婚房睡。不然等王爷知道了,府里的下人都要脱层皮。”
听书有个好处,就是别人做什么,他从来都不会问理由。
当遇见宁时亭的时候,这条就变成了铁律——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听书自己会给他找解释,并且坚定不移地相信着。
这样的性子容易被卖,而他的确也是作为珍惜的冰蜉蝣精,在仙界被人转卖了无数次,最后才被宁时亭捡到的。
听书喝完了水,重新回到他身边。
小孩伸出手,想要像刚刚一样牵住他的手,可是看着他藏在珠翠金纱网后面的神情,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将手缩了回去。
宁时亭向他递出银色的手帕。
还是刚刚那条,银丝织成。
仙洲所有人都知道,晴王顾斐音不爱法器,不爱奇珍异宝,唯独对银器情有独钟。晴王府上,大部分陈设都是银器。
但是宁时亭是个例外。他是晴王的身边人,但是从来不碰银器,连赏赐的银甲胄也不穿。
别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偶有听闻,也只知道,说晴王身边这位小美人是鲛人与凤凰的后代,极美,也极爱美,觉得银太朴素。所以晴王也准许他保留自己的偏好。
听书低头看那一方手帕,纯银线做成的帕子如同月色,只是现在留下了非常明显的手印。
沉黑的,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宁时亭的手洁白修长,握着走了这么一会儿,连薄汗都没有出。
可是他碰到的地方就像是被毒虫爬过了,留下一片触目惊心的黑色痕迹。
“帕子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