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两个,一是陆氏这么大的集团未来确实需要她来承担,虽然也可以请人管理,但是陆嘉禾还是需要知道了解其中的一些关卡增加些能力,不可能全然将整个陆氏托付给别人,二是陈清月在管理公司方面的能力十分优秀,陆嘉禾不希望差的太远,毕竟在她闲下来之后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学习这些去向陈清月靠拢,能在未来也给她帮助,或者说两个人相互扶持。
于是就这么忙碌了起来,陆嘉禾成了小陆总和陈清月则开始逐步接受陈家的其他产业整天忙的不着家,留守小鸡小娇每日独守空房,两个主人都看不到,几乎要抑郁起来。
由于陈妈妈对毛过敏,陆嘉禾干脆把小娇先送给陆宁去带。
陆宁一开始表现的非常嫌弃,毕竟他已经几十年没碰过这些小玩意儿了。
可是等陆嘉禾终于适应了公司,开始游刃有余起来,想要接回小娇时陆宁却不乐意了。
将近两个月,陆宁从一开始的嫌弃走向真香,每天抱着小娇撸来撸去,让她成为了一只穿金带银,吃高级虫子大餐喝营养果汁的鸡中名媛,甚至胖出了新高度,完全当孙女儿带的。
陆嘉禾很无奈。
其实她也知道,陆宁这是人老了,有点孤单了。
可是小娇也是她和陈清月的一直养着实在有点割舍不掉的小电灯泡,虽然它总是在两人亲热时用小绿豆芽瞪她。
于是陆嘉禾从警队为陆宁领养了一只退役警犬——正是那时救过陆宁的小花,一只黑白相间的史宾格,有着长长的大耳朵,总爱咧开嘴笑,一身的精力无法释放。
陆宁虽然还是舍不得小娇,但是看着小花也勉强接受,然后沉迷养狗无法自拔,每天都要被小花拉着出门溜七八圈,连养伤那段时间长出来的脂肪肝都被成功跑掉,再也没时间想寂不寂寞。
于是在后来陆嘉禾和陈清月再有事把小娇送去陆宁那里时,陆宁成功的过上了鸡飞狗跳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陆没有感受过的母爱今后都让陈妈妈给她啦~
And今后陆董每日一问:我烟呢?我烟呢?我烟呢?我放这的一堆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