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踹开——
看到来人是陆尧。
向穗仍没动静地坐着。
“怎么不开门?”陆尧问。
好久,向穗心如死灰地叹:“原来,他们都有新生活了。”
“我知道。”
“你一直不让我来伦敦,是不是因为你早就知道?”
“嗯,也没多早。”
向穗扯笑:“我不明白,我到底哪一点不好,你们都要丢下我。”
“没有,没有哪里不好。”陆尧跪在地上,摸着她的双颊,“你很好,是我们不好,我们混蛋,你打我吧,打我泄气,来。”他抓着向穗的双手,往他脸上抽。
她的手完全没有力,松松软软的,就跟她的脾气一样,掀不起波澜。
憋了一肚子的气,却怎么也无法发泄。
无奈之下,陆尧决定带向穗出去散心。
伦敦的街头,有很多卖唱的。
多的是吉他手。
向穗停在一支乐队前。
双眼失神,聚焦不到一处。
眼前之人俨然变成一个温润如玉的衬衣男人。
他的眼里只有她。
她就傻笑。
接着开始疯玩。
穿过一条又一条街头。
看见什么就买什么。
似乎得了失心疯。
一个三折钱包却令向穗完全冷静。
她弯腰,把钱包捡起来。
翻开。
里面有一张合照,微微泛黄。
合照中,一个警服男人抱着一个清秀男孩,男孩手举一把电吉他,弯眼大笑。
她把合照抽出钱包。
翻到背面——
「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
铅笔写的一行鲸落体,小小的,笔力尚未成熟。
沈怀若也写的是鲸落体。
而照片中的男孩,和他有几分神似。
他的爸爸也是警察。
难道?
向穗猛地抬头,在人群中找着钱包的主人,一个又一个地看他们的长相。
找了好久。
唐人街的入口处,有个男人在买冰糖葫芦。可男人翻遍全身,却没找到钱包。
向穗走过去,把钱包递给男人:“Sir,your wallet?”
男人笑地点头,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夹杂梧林口音:“是我的钱包,谢谢你啊姑娘,我请你吃一串?老板,来两串。”
用英文试探后,向穗也换成中文,“好啊,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次吃。”
男人诧异:“第一次?你不是中国人?”他上下打量向穗,忽又自辨:“瞧你的气质打扮,应该是个中国人。没吃过没关系,今天谢谢你捡到我的钱包,钱不重要,可里面的照片丢不得,来拿着。”
向穗接着冰糖葫芦。
第一次有人给她买。
只觉得心里暖暖的。
一个陌生人可以做到的事,亲生父母却给不了她。
真挺可笑的。
男人边走边问:“你是哪里人?”
向穗礼貌直回:“我是梧林人。”
“巧啊,我也是梧林人,你是哪片区域的?”
“A区,您也是嘛?”
“不是,是C区。”男人说,“但我很久不回梧林了,算来也有二十年了。”
二十年?
或许他真是。
向穗倏地停下,直接得不行:“您是沈之凛沈先生?”
沈之凛瞳孔一震,回头,蹙眉反问:“你是?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您,可我认识的一个故人,他一直很想您。”
“故人?男孩?还是……”女人?
“是一个二十六岁的男孩。”向穗补充,“也是您的儿子。”
沈之凛看上去不算激动,只低眉一笑,倒真像她回忆中的故人。
“他过得好吗?”沈之凛又问,“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向穗继续走着,“沈怀若说,六岁之前他过得很开心,可六岁到十九岁,他每天都活在阴霾中,想你成了他唯一的信念。至于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其实我也不清楚。”
之前是朋友,现在可能连朋友都不是。
“你有他的照片吗?”
向穗低头翻着包包,拿出几张和沈怀若的拍立得合照,递给沈之凛:“上个月刚拍的,您可以看看。”
沈之凛一张一张翻着。
时不时抬头瞧她。
从合照可以看出来,他俩关系不一般。
沈之凛把照片还给向穗,无厘头地说了一句:“喜欢要大胆,相爱可抵万难。”
说完,他就走了。
“相爱可抵万难。”向穗轻念。
如果不是相爱呢。
如果他先不爱呢。
如果是误会,他总该打一通电话吧。
手机铃声响——
是陆尧的来电。
她接通。
“喂向穗,你跑哪儿去了?”
“我在唐人街。”
“站那儿别动,等我。”
“不用,你别来了,我自己回公寓。
“对了,Lynn,你找到了么?”
向穗不急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