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之下,那名甲士的凶煞之气喷涌而出,如同一头铁兽矗立在山道上。 头盔间散落的灰发显示出他是位老卒。 然而铁兽不仅他一人,还有一百三十多人。 李跃挑选亲卫,自然选最强悍之人。 “受死!”更多人冲了上去。 骨朵、锤、狼牙棒一股脑的乱砸,石头、木头、长矛、铁甲、血肉、骨头……纷纷化作残渣。 狭窄的山道上不利于两丈的长矛攒刺,却极利骨朵、手锤作战,而对方的刀却很难破开黑云山的铁甲。 每个倒下的敌人死状极为凄惨,对活着的人造成极大的心理打击。 堵在隘口敌人一步一步的后退,黑云山甲士提着重兵器一步一步向前。 山下传来一阵阵的呼喊,“万胜、万胜!” 一名敌军承受不了压力,扔下环首刀,转身就跑,但没跑几步,刀光一闪,他的头颅就飞上了天空,身体软软倒下。 一全身浴血的敌将带着六七名甲士站出,暴喝道:“苟瞻在此,后退一步者,全家斩首!” 敌军后退的步伐立即停止,呼吸越来越粗重。 “杀一贼子者,赏粮三升!阵亡者,家眷可领一石粮!”敌将挥舞着长刀。 在一个普遍饥饿的时代,三升粮食的吸引力巨大,而一石粮就能收买一条人命。 从这名敌将的表现看,魏山败在他手上不冤。 “杀!”一名敌军剧烈的呼吸着,从上面扑了下来。 “蓬”的一声,骨朵击碎了他胸骨,肋骨从血肉间刺出,但此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用最后一口气,将黑云山甲士扑下了峭壁。 同归于尽! “冲上去!”李跃低吼了一声,心中却无比惋惜,如果这份血勇用来对付羯人、匈奴、鲜卑,华夏焉会沉沦至此? 不,沉沦腐化的从来不是这些来自底层的勇者…… 甲士们一拥而上,与此同时上面的人也冲了下来。 两股人马狠狠撞在一起,血肉横飞,惨叫和闷哼声一起传来。 这种居高临下的刺击,加上人跳起时的重量,让长矛和长刀能刺破重甲。 李跃被五名亲卫护在中间,周围涌起阵阵血光。 一支长矛险些刺到李跃的脸上,侧头时,看见身边的甲士被一把长刀削断了双腿…… 两边全都化为了野兽,无比渴望血肉。 而此刻李跃心中竟无半分恐惧,只有兴奋,索性扔掉环首刀,双手握紧铁锤,一锤一锤的向前砸。 每次敌人的刀矛刺来,左右甲士都会用盾牌挡开。 身边倒下的敌人越来越多。 血肉模糊,狭窄的山道被践踏出鲜红色的肉泥。 此战规模虽没有当日与羯奴的南山一战大,却更加凶险。 地利在敌人手上,每走一步,都有人流血,或者倒下。 但没有人后退,狭路相逢勇者胜,这些被挑选出来的亲卫没有辜负李跃,用性命守护着承诺和尊严。 也不知厮杀了多久,周围的一起都变成了血红了。 对面站着的人越来越少。 黑云山的重甲还是占了很大的优势,除了被退下峭壁的,很多人的盔甲虽然被刺穿,血流如注,但终究没有倒下。 而敌人已然山穷水尽。 “苟瞻在此,贼将可敢一战?”对方已经陷入绝境,要么逃散,要么被绞杀。 李跃望着眼前铁塔一般的汉子,心中无限惋惜。 从八王之乱开始,不知有多少血性勇士沉默的死去…… 轩辕山上。 崔瑾枯坐了一夜。 山下的厮杀声清晰的传进他的耳中。 “夫君……”一穿着皮甲的女子满脸担忧。 她正是郭实之女郭芙蓉,长相和气质算不上出众,却自有一股英气。 乱世之中,没那么多繁文缛节,郭实死后,崔瑾冒死收留了她,一对人,两双花烛,一身红衣,便算是成婚了。 “郭宁的人动了没有?” “未曾。” “守山之人是苟瞻还是梁啸?” “是苟瞻。” “可惜了。”崔瑾皱起眉头,“如果能多给我些时日,这些人或许能为我黑云山所用。” “我们手上有三百精锐,千余青壮,男女老少皆可握刀,何不乘此良机,杀了郭贼为父亲报仇?” “现在动手,我没有十全把握,郭宁一莽夫而已,不足为虑,杀岳父的幕后主使是郑家的那位公子,不可让他走脱了。” 郭芙蓉幽幽一叹,“这世上怎有十全把握之事?” 这话让崔瑾楞了一下,当初郭宁兵变时,崔瑾便准备动手,然而其他的头领一见到郑家的人,全都蔫了,竟然没一个人敢反抗,他只能隐忍下去。 现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之时。 郑盛对他有非分之想,郭宁更不能让他活下去。 “让山头所有人做好准备,只等黑云山攻上来,我们便立即起兵响应!” 话音方落,却听到外面一阵惊慌,“崔头领,大事不妙,郭宁带人杀来了!” 崔瑾与郭芙蓉同时一惊,两人目光一接触,却又镇定下来。 崔瑾一把抓起宝剑,“不胜即死,就在今日!你我夫妻异常,生则同衾,死则同穴!” 惨叫声由远及近。 “妾此生能遇夫君,是苍天眷顾。”郭芙蓉亦提起一把环首刀,满脸的英气化作杀气…… 寨子外面,郑盛一脸的欲求不满,几個皮糙肉厚的山野女人,自然无法让他尽兴,但一想起崔瑾的脸,心中仿佛有一只猫爪在挠啊挠的。 “其他人可以杀,但崔瑾定要给本公子留着!” 敌人攻山,为绝后患,郭宁首先想到崔瑾,作为山贼,他总感觉此人与他格格不入,如果他活着,得到了郑盛的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