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虽然地处偏远,但因临近海岸,客商来往频繁,镇上倒也热闹。温酒酒拽着傅司南在街上饱食一顿,待到天黑后,两人踏进一家客栈。
“两位,打尖还是住店?”伙计热情如火地接待了二人。
“要两间上房。”温酒酒道。
海上奔波了好几天,她和傅司南极为疲倦,不如先好好睡一觉,养精蓄锐,明早再赶路也不迟。
“一间。”傅司南道。
伙计一愣,目光在二人的脸上转了转,见温酒酒并未反对,笑道:“好,一间上房,二位楼上请。”
一间就一间,温酒酒没有坚持,她说开两间,也是想试探一下傅司南的态度,看来傅司南不是很放心她,要想甩掉他,得好好想个办法。
温酒酒付了钱,和傅司南一起上了楼。
房间有里外两间,里间是一张寻常人家睡的大床,外间靠窗的位置则摆了一张只容得下一人躺下的软榻。两间屋子用纱帘隔开,壁上还挂着不知是谁的画作,布置得颇为清新雅致。
温酒酒拂开纱帘,眼角余光扫向傅司南。傅司南解下腰间弯刀,将背着的包裹丢在软榻上,双手枕在脑后,在软榻上躺下。
见他并无同榻的意思,温酒酒暗松一口气,将窗门打开。窗户外面是一条河,河岸上泊着两条船,船上的灯影漂浮在水面上,宛若一团团绽开的红莲花。
温酒酒估算了一下河岸的距离,放弃跳窗离开的打算。这么近的距离,万一惊动傅司南,再想跑就麻烦了。
她找伙计要了一桶热水,简简单单擦洗一遍,换了件干净的衣裳,也睡下了。
翌日温酒酒很早就起了,傅司南比她醒得还早,两人一同下了楼,在大堂内吃早膳。早膳是客栈免费提供的,有鲜香可口的包子和热腾腾的豆浆,温酒酒撕开包子,咬了一口。
昨夜她睡得并不安稳,一夜的时间,做了六七个噩梦,每个噩梦里都有傅尽欢的身影。看着傅司南那张和傅尽欢一模一样的脸,噩梦里那种无处可逃的压迫感,再次罩上她的心头。
太阳已经升了起来,金色的日光穿过枝叶的缝隙,光影斑驳。镇子上人来人往的,车马喧嚣,街头又添
了很多新面孔。
一群年轻人簇拥着一名佩剑的青年,踏入客栈内,他们在温酒酒的隔壁桌坐下,要了一桌子好酒好菜。
温酒酒撕开第三个包子的时候,隔壁那一桌子有人好奇道:“陆兄鲜少出门,这回出门可是为蝴蝶山庄的招亲大会?”
那被唤为陆兄的青年没有搭话,神色冷冷地喝了一口茶。另一人解围道:“陆兄你还不知道,他早就有了意中人,可看不上别人。”
“那倒可惜了,陆兄一表人才,武功卓绝,要是能参加这次蝴蝶山庄的招亲大会,一定会抱得美人归。”
“听闻蝴蝶山庄的大小姐叶蝶衣号称江湖第一美人,风采丝毫不输当年的第一美人宫瑶,今年这叶大小姐芳龄也有十八了,庄主特意为她举办招亲大会寻觅良婿,并且承诺此次大会的夺魁者不仅可以迎娶叶蝶衣,还可获赠三件宝物。”
“哪三件宝物?”其他人来劲了。
“九转还魂丹一枚、蝴蝶山庄家产半数、秋水剑一把。”
众人哄笑:“就凭着叶大小姐这般盛名,江湖人都会争得头破血流,哪里还需要这三件宝物。”
“叶老庄主爱女心切,有叶大小姐的美貌,这三件宝物是锦上添花。”
温酒酒端起豆浆,抿了一口,心中默念着两个词:蝴蝶山庄、叶蝶衣……
原书的剧情居然进行到这里了。
叶蝶衣是原书里的女二,穆云岚的爱慕者之一,最后的结局是为穆云岚枯守蝴蝶山庄,终生不嫁。
在一本以大男主为视角的男性向里,女配角色是少不了的,叶蝶衣身为女二,人设无疑是宅男最喜欢的,家世好,貌美痴情,温柔专一,还为男主守身如玉一辈子,试问哪个男人受得住。
为了认证她的美貌,作者还给了她一个“江湖第一美人”的设定,上一个“江湖第一美人”是双生子的生母宫瑶。
原书不止一次提到过,凡是亲眼见过这两位第一美人的配角,心里都会闪过一个念头:叶大小姐的美貌与当年极负盛名的宫瑶不相上下,但论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还是名门闺秀的叶大小姐更胜一筹。
美人有千万种风格,对于这种拉踩的比美行为,温酒酒一向是嗤之以鼻的。
方才她听到那些人提到招亲大会,不禁想起原书确有这么一段剧情。叶蝶衣曾经差点被贼人欺侮,是穆云岚从天而降,英雄救美。
穆云岚相貌出众,风度翩翩,又武功高强,温文尔雅,叶蝶衣一颗芳心砰砰乱跳,狗血地对他一见钟情了。可惜穆云岚心中记挂着小师妹酒酒,身边又有红颜知己孙青禾,始终对叶蝶衣的示好视而不见。
后来孙青禾为护穆云岚,被极乐宫宫主所伤,心脉尽断,危在旦夕,普天之下,唯有九转还魂丹可救她的性命。九转还魂丹出自医仙谷,炼制十分不易,世上一共有三枚,一枚不知所踪,另外两枚,一枚流落烈火教,一枚藏于蝴蝶山庄。
叶蝶衣自知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