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包是LV的,鞋子是和衣服都是艾玛士的。
一身加起来,搞不好都接近百万了。
“我是你这种土狗没资格认识的那位。”
说完,女子指着李诗颜两人看中的那双鞋子,淡淡道:“这双鞋我要了。”
“我看你们也只配外面路边摊买那种一百块钱三双的垃圾货。”
乔菲雪皱着眉头问道:“你是不是公孙家的人?”
“嗯?”女子眉头一颤,问道:“哟,有点见识啊,竟然认识本小姐。”
“没错,本小姐正是公孙家的人,公孙怜月。”
乔菲雪面色微微一沉,她就说这个人好像有点眼熟,果然是她们的学姐,不过已经毕业一年了。
要说这个公孙怜月,在大学期间也算是风云人物,据说靠着一身风骚的本事,跟许多优秀的男同学搞在一起。
毕业之后就挑了个家世背景最好的结了婚,之后就多大的消息了。
乔菲雪也不熟悉,只是觉得眼熟,所以才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公孙怜月冷笑道:“既然你认得本小姐,还不赶紧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