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都是有贪欲的。
就是因为欲壑难填,所以才能不断追求进步,楚凌霄觉得这个本性并不是坏事。
已经将精气神恢复到了四十多岁的年龄,皇帝难道就不想让自己保持得更久,甚至真的做到返老还童吗?
想要,那怎么办?身边养的其他道士药师御医都不顶用,自然只能把期望投注到楚凌霄身上。
系统不明所以,楚凌霄却已大步流星,去往公主所在的院子。
观察着宿主持续高涨的愉悦情绪波动线,系统后知后觉地想:看来宿主很享受已婚男人的生活。
冬日一步步近了,今年的冬天似乎来得格外着急。
十一月初,京城就下了一场小雪,颗粒雪飘飘扬扬,撒在尚未来得及凋落的树叶上,打出清脆好听的啪啪声。
公主府里移栽了一片梅树,有御用花匠精心呵护,今年枝头上也早早地就冒出了花骨朵。
楚凌霄完成了两本册子的编写,已经将书呈上去,交给了皇帝。
皇帝亲自翻阅后,甚为满意,当即就吩咐了下去,过完年,就由官府下辖书局刊印发行并推广。
做好了,这就是个利国利民的善事,皇帝不费多少功夫,就能得个爱民如子的名声。
而册子上总编名字是楚凌霄,推广开来后,众人也自然能知道他的大名。
两人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入冬了,楚凌霄也得了皇帝的体谅,让他无事就在家休息。
所以梅林也才开出了花骨朵,趁着还在下小雪,楚凌霄就留在家里,陪小妻子去梅林里收集初雪。
“这些都是几十年份的老树,树干上沾染了梅脂芬芳的初雪,再采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泡进去,与梅树下埋上一个冬天,来年雪化了挖出来,用作烹茶,最是雅致不过了。”
“到时候雪水被雪跟落下来的花瓣浸染了一个冬,自有一股若有似无的冰梅之气......”
从小就长在宫里,又没个亲近的姐妹玩伴,久而久之,十三公主就喜欢做些个类似收集初雪春雨荷露菊蕊的事。
一开始是为了打发时间,后来就习惯了,也喜欢上了。
现在能有喜欢的人陪着她做自己喜欢的事,穿着红狐裘小鹿皮靴的十三公主笑得灿烂夺目,好似一只不畏严寒,在林中欢快歌唱的小鸟。
楚凌霄眼中笑意盈然,视线不自觉地跟随着她,一边听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边想,今年秋猎的时候,他不该觉得无趣就没有去。
若是去了,那傻鸟此时身上披的裘衣,脚下蹬的皮靴,甚至耳朵上捂的毛茸茸耳暖,都该是他亲手打来的。
公主府里虽是雪中散步,却堪比春日暖阳当空,谁也不觉得寒冷。
皇宫里,皇后所在的合坤宫里,即便是白日,殿中也点满了没有烟雾,气味雅致的油脂灯。
质地最佳的炭盆分布在几个角落里,将宽敞的大殿也烘烤得暖暖和和,丝毫冬日的气息也无。
然而,坐在温暖软榻上,头发已显缕缕银灰的皇后,此时此刻却觉得如坠冰窟,从脚底到头顶,从指尖到骨头缝里,是驱之不去刺骨冰寒。
沉默,沉默,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皇后盯视着下首中年男人的眼已经干涩发疼,这才沙哑着嗓子,“你,当真做了决定?”
殿中没有任何外人,可她还是胆战心惊地压地了声音,无限接近与气音,像是怕惊动了什么可怖的存在。
早就被这种恐惧犹豫不安折磨数个月之久的男人彻底崩溃了,捏着双手嘶吼道:“除了如此,我还能怎么做?难道我就要在这个位置上熬到死吗!!”
皇后眼珠子微微转动,视线在儿子眼角皱纹以及同样露出斑白的头发上逡巡,最后,重新注视对方充满血丝的眼睛,心中充满悲恸。
她的儿子啊,十几岁就被立为太子,那时候少年的他是多意气风发傲气凌然啊。
可现在呢?眼前这个身形微微佝偻,满脸憔悴,眼底青黑的形象,渐渐代替了皇后记忆里那少年的模样。
看着眼底满是囚笼猛兽疯狂与绝望的儿子,再想一想如今站在她面前,如同长辈与晚辈的皇帝,皇后无力地摆摆手,有气无力道:“去吧,去找你舅舅。”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