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凯伦说,冷到有点僵硬的手往火堆凑了凑,“但它确实是存在的。”
“我知道王座存在是因为家族的传承。但为什么你
能肯定?”
“因为在我听闻过的故事里,在老龙王之前的、那位我不知晓的王——请容许我因为不知道性别和种族,暂时失礼地称呼为‘它’,一直想要离开王座。”
凯伦翻了一页诗集,继续说:“它动用了王座的力量实现了某件事情,随后它一直想要离开王座,但是已经做不到了。老龙王也是在被杀死之后才逃离了王座的束缚,现在轮到阿卡萨摩了。谁坐上王座都是这样的宿命。所以老龙王最后已经疯魔,只想杀
掉所有的威胁者。”
“这种理念我之前没听过,不过,倒是挺像我们这种雇佣兵的。”水烧开了,奥古斯塔把锅拿下来,“反正无非是为了名利与力量嘛,半斤八两。要我说,联盟的最高通缉犯也是一种王座,我要是当了肯定会杨名星海。”
凯伦笑了笑:“或许吧。”
她拿起一杯刚泡好的茶,浅浅喝了一口:“我好久没回去看我的小熊了。”
“别回去城堡了。”奥古斯塔说,“因为那帮该死的螳螂,沈朝幕和阿......阿......龙王肯定去过了,回去不安全,干嘛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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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都在那里。我现在只能每天在终端上写一点,但还是羽毛笔和墨水用起来最让人舒服。说起这个,奥古斯塔先生,你有写日记的习惯么?”
“没有,你觉得我看上去像那种人吗?”奥古斯塔比了比自己古铜色的肌肉。
这模样不知道怎么逗笑了凯伦。她的嗓音如银铃,弯眼笑了一阵然后说:“我写日记是因为墨菲先生也喜欢写日记。他说,他是个很平凡的人,写诗集是因为爱好,写日记是因为想留下一点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奥古斯塔啧了一声:“他知道你是异兽吗?寿命都和人类不一样,他说的‘存在痕迹’对你可不大适用......至少,在当时来说。”
“知道的。”少女点头,“当时我在海边唱歌,就露出了鱼尾——平时家里人都是不让我露出来的,那天我只是偷偷出去散心。”
“然后你就遇见了艾奇沃斯?”
“嗯。他也是来散心找灵感的,见到我之后被吓了一跳。”她笑了笑,“然后他告诉我,这位不知名的女士,你的尾巴和蓝绿色鳞片真好看,你的歌喉更是世间独一,我想,我找到诗集新的灵感了。”
“那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写诗,后来他还给我写了很多首,全部放在诗集里了。”
并非是传说中那样,什么小公主在岸边玩耍太久,所以迷失了回家的路。只是那一日,少女穿着长裙坐在礁石上歌唱,偶然遇见了一个诗人。
诗人和她一样喜欢浪漫的海。
他说,北恩的星光绚烂,全都如你的裙摆。
此后就有了洒满月光的海边。一次次越过浪潮,远处有一艘晚归的渔船,有一块漂泊的浮冰,有一座孤独的灯塔,少女转身弯眼笑道——
我把好看的鞋子全都丢掉啦,穿越幽深的海底隧
道来找你。
所以今晚月色真美,不是么?
凯伦继续说:“然后有一天,墨菲先生得病了。那个病再也没好起来,现在我变得和他一样啦。他死的时候是三十三岁,还是挺年轻的,和我在一起也不过是过了十年,但是我在接下来的一百年里都在想他。”
她往耳边别了别金色的碎发,忽然笑了笑:“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阿卡萨摩先生在这方面,和我有点相似。”
奥古斯塔一时
不知道该回答什么,最后道:“不管怎么样,在这里把那两个人解决就行了。有老板在这里,你只要一直听他的话,他肯定能帮你夺下王座。”他嘲弄道,“阿......阿......龙王到底还是有太天真了,要是他和之前的王一样哪会给你留下机会,那天就出手把你宰掉了。这会是他最大的败笔。”
“是么,我倒是觉得这种‘缺点’挺好的。不像是老龙王的那种,为了捍卫王座而四处去杀戮,即便是以我们的标准来说也太过了。”
她继续说:“不过,我会尽力。”她无意识地摸了摸那两条色泽各异的项链,“我会尽力的,这里是我的星球,只要拼尽全力还是有可能的......”
少女望向遥远的海域,眼眸已经变成了深蓝色的竖瞳。
......
作战船飞速接近大桥,海面的风刮得很大,龙拾雨把脑袋埋在沈朝幕的怀里。
自从沈翟那天出现过后,伤口就一直在疼。那种腐蚀性的精神力分外特殊,尤其是落在了一个天赋凛然的屠龙英雄身上,更是将其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
但是公主的大衣特别暖和,龙拾雨脖子上围的围巾也很暖和,一直围到了脸颊,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眸。
龙拾雨稍微从悲伤的情绪中缓和了一些,隔着围巾闷闷地说:“嘤。”
沈朝幕揉了揉他的脑袋,没有说话,望向远处的达摩克利斯之桥。
黑色的庞然大物像是无名的巨